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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碳費114年度起徵後增加科學園區廠商營運成本,允宜加強輔導園區廠商自主減量,俾降低衝擊及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碳費114年度起徵後增加科學園區廠商營運成本,允宜加強輔導園區廠商自主減量,俾降低衝擊及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輝國

科學園區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管理成本編列52億7,951萬6千元,其中環境保護編列6億5,131萬7千元,用以辦理園區溫室氣體排放標竿訂定、排放量盤查、清冊建立及登錄申報管理計畫等。經查:

(一)碳費自114年起徵,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碳當量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依徵收費率繳交碳費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112年2月公布施行,除將西元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外,並新增「徵收碳費、專款專用」之法律授權規定,以完備我國碳定價機制。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於113年3至10月陸續召開6次會議,綜合考量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現況、排放源類型、溫室氣體排放種類、排放量規模、自主減量情形及其他等因素決定我國碳費徵收費率,一般費率為3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下簡寫公噸CO2e),若自主減量計畫目標達國內或國際指訂目標者,優惠費率B與A分別為100元/公噸CO2e及50元/公噸CO2e,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分階段調升進行檢討,至119年後長期碳費費率,參考國際碳價水準訂於1,200至1,800元/公噸CO2e間。全廠(場)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CO2e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自114年度起依全年排放量及徵收費率計算碳費,並於次年5月申報繳費。

(二)科學園區溫室氣體排放量自108至111年度增幅逾16%,多數園區排放量概呈增加趨勢

據各園區管理局統計,其所轄13個科學園區111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為24,645.2千公噸CO2e,較108年度增加3,452.96千公噸CO2e,增幅16.29%(詳表1),各園區除龍潭、虎尾及中興園區較108年度減少外,其餘9個園區概呈增加趨勢,其中增幅超過平均值有新竹生醫園區(181.04%)、宜蘭園區(141.46%)、后里園區(49.91%)、銅鑼園區(39.55%)、臺南園區(28.85%)及臺中園區(16.59%)等。

表1 108至111年度科學園區溫室氣體排放情形表

單位:千公噸CO2e;%

年度

園區別

108

109

110

111

111較108年度增幅

新竹

6,810.31

7,011.63

7,264.60

7,040.27

3.38

竹南

768.73

771.46

838.06

851.13

10.72

龍潭

626.94

618.89

663.15

604.19

-3.63

銅鑼

97.28

112.75

131.21

135.75

39.55

宜蘭

1.23

1.37

1.93

2.97

141.46

新竹生醫

14.40

15.44

18.10

40.47

181.04

臺中

4,534.76

4,963.75

4,816.52

5,287.18

16.59

虎尾

141.26

136.80

82.31

116.19

-17.75

后里

1,091.29

1,218.62

1,352.47

1,635.95

49.91

二林

1.48

1.30

1.65

1.69

14.19

中興

6.23

6.27

6.44

6.14

-1.44

臺南

6,398.52

7,114.95

7,829.97

8,244.81

28.85

高雄

699.88

675.90

681.10

678.53

-3.05

合計

21,192.31

22,649.13

23,687.51

24,645.27

16.29

說 明:廠商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於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前1年度排放量查驗作業,上傳至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故112年度資料最快於113年度11月取得。

資料來源:科學園區管理局提供。

(三)碳費起徵至少增加園區廠商近10億營運成本,若無自主減量計畫將大幅增加碳費支出

以111年度科學園區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試算碳費金額,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碳費起徵門檻2.5萬公噸CO2e之廠商共100家,分別為竹科49家、中科18家及南科33家,總排放量為2,201萬6,860公噸CO2e,每家廠商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CO2e後,計費排放量為1,951萬6,860公噸CO2e,若每家廠商均提出符合國際標準排放目標之自主減量計畫,依規定可適用A優惠費率50元/公噸CO2e,碳費為9.76億元,若均未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碳費則增加為58.55億元,再依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119年後長期碳費費率1,200至1,800元/公噸計算,約為234.2億元至351.3億元間(詳表2)。鑒於碳費自114年度起徵,允宜積極輔導園區廠商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及規劃減碳路徑之自主減量計畫,俾適用優惠碳費費率,降低碳費制度實施之壓力。

綜上,為達成西元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長期減量目標,我國碳費徵收制度自114年起實施,鑒於多數園區溫室氣體排放量概呈增加趨勢,以111年度排放量試算優惠費率之碳費近10億元,且若均無自主減量計畫,碳費則近60億元,至119年後長期碳費將再增為200億餘元至300億餘元;允宜積極輔導園區廠商辦理溫室氣體自主減量計畫,以降低碳費制度實施之衝擊,及提升溫室氣體減量成效。

表2 111年度科學園區溫室氣體排放達2.5萬公噸CO2e企業統計表

單位:家;公噸CO2e;新台幣千元

項目

竹科

中科

南科

合計

廠(場)家數(A)

49

18

33

100

溫室氣體排放量(B)

6,915,107

6,678,843

8,422,910

22,016,860

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CO2e後之計費排放量(C=B-A*25,000)

5,690,107

6,228,843

7,597,910

19,516,860

碳費費率(D元/噸)

1,800

碳費(D*C/1,000)

10,242,193

11,211,917

13,676,238

35,130,348

1,200

6,828,128

7,474,612

9,117,492

23,420,232

300

1,707,032

1,868,653

2,279,373

5,855,058

100

569,011

622,884

759,791

1,951,686

50

284,505

311,442

379,896

975,843

資料來源:彙整自科學園區管理局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