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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工程最好做 刊載者:林國慶委員 刊載日期:2005/08/17

台鐵放任得標營造廠商違法轉包造成下游協力廠商及工人薪資「血本無歸」!

由台灣鐵路管理局所負責發包的彰化縣員林大排暨鐵路橋改建工程、台鐵捷運化大村站新建工程兩大工程中,皆由得標之甲營造將得標的工程案件以低價違法轉包給二包、三包的廠商,致使最後承接營造廠商以不符合建造成本的超低價取得工程案件,造成工程品質偷工減料、下游各材料供應商及工人薪資血本無歸!

?隉@台鐵未盡監督責任,任由得標營造廠商剝削下游業者,違反政府採購法!

根據政府採購法65條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前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廠商履行財物契約,其需經一定履約過程,非以現成財物供應者,準用前二項規定。」,此法嚴格規範得標廠商不得轉包,然而台鐵所負責發包的兩大工程均任由得標營造廠商假分包之名進行轉包之實,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5條規定!

立委林國慶質疑台鐵明顯失職,要求檢調單位深入調查此重大工程包案!

立法委員林國慶與黃偉哲表示,台灣鐵路管理局面對轉包情形猖狂卻束手無策;質疑台鐵有縱容及包庇之嫌疑。鑒此,林國慶委員將要求檢、警、調單位深入追查此重大工程案件,並且要求台灣鐵路管理局日後必須嚴謹監督!

與會來賓

台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 徐匯源副處長

台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 辛隆華副廠長

台灣鐵路管理局工程科 蘇展明科長

台灣鐵路管理局嘉義工務段 陳仕其段長

立 法 委 員 黃偉哲

立 法 委 員 林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