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淑英辦公室新聞稿╱2008/11/27
「救救社福團體的寒冬,請馬總統信守捐贈消費券的諾言!」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11月28日(五)立法院將審查「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雖然規劃之初,從馬總統、行政院長到立法委員爭相對媒體表達,拿到消費券一定會捐給社福團體作愛心。然而,現在又說消費券要消費,不要捐贈。黃淑英、陳節如二位立法委員偕同兒、少、婦、老、殘各領域社會福利團體今日(27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馬總統應信守捐消費券之諾言,協助社福團體渡過景氣寒冬!
黃淑英委員表示,行政院為因應此波經濟不景氣,對產業不斷的伸出援手,無論前一段時間針對汽車業提案,或這兩天釋出利多的房地產業等等,但是,景氣不佳不光產業會面臨倒閉的危機,社福團體在募款上同樣遭遇相當大的困難,同樣在面臨營運上的危機,馬英九總統應信守捐贈消費券的諾言,起帶頭的作用,並且應協助社福團體度過景氣寒冬。
陳節如委員表示,消費券規劃初期,馬英九總統率先說要捐出消費券給民間團體,卻又再一次說謊,欺騙了所有民間團體。陳節如委員指出,社福團體可分為兩種,一是第一線的直接服務團體,一是政策推動的倡議團體,前者提供身障、老人等弱勢者直接服務,後者則參與許多政府的委員會,因此當社福團體因景氣低迷而無法繼續營運,不只需要服務的弱勢者的福利服務無法繼續,甚至許多政府委員會也會因為找不到民間委員而難以運作。行政院既然說消費券等同於現金,為何不能捐款?若政府堅持消費券不能捐給社福團體,乾脆就另外編列預算來補助社福團體!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指出,消費券捐給社福團體,社福團體當然也是用作消費,同樣能達到刺激消費的效果。再者,不僅產業有失業問題,社福團體同樣會因募款不足,而產生失業問題,一旦社福團體倒閉或資源不夠,將造成社福照顧減少,而產生更大的社會問題。
老人服務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則說,消費券可否捐款行政院立場反反覆覆,今年經濟景氣不佳,社福團體募款更加不易,甚至連聯合勸募募款金額尚有一億缺口。因此之前馬總統提出消費券捐作公益時,許多團體都很期盼,但是現在期望看來是落空了。而消費券這3600元,事實上有些人需要,有些人則較不需要,民間團體則可扮演平台的角色,接受捐贈消費券,轉換為福利服務。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林綠紅指出,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對社會處境較弱勢者影響會大於一般人,因此此時社福團體的角色更形重要,政府更應該在此時協助社福團體。再者,以目前行政院的消費券草案,若不修正第七條,則即使民眾捐贈,依草案規定社福團體亦不能將消費券兌現,無法兌現,則人事費無以支應,而人事費對於團體一向是沈重負擔,因此,林綠紅呼籲朝野立委應正視社福團體的需求,審議本條例時將捐贈納入法規。否則,在景氣寒冬下,如果社福團體無法營運,受苦的將是最弱勢的群族,到時候人民會上街頭,不是因為抗議,而是弱勢者因福利機構倒閉,而在街頭流浪。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消費券捐給社福團體,不僅可以挹注團體的人事費用,更可以維持更多的服務品質。消費券的發放既然是普及性的,再說之前外籍配偶未納入發放對象,但最後也被納入,可見政策規劃有其彈性,那麼社福團體也應可成為消費券的捐款對象。
最後,黃淑英、陳節如二位委員與與會團體代表一起高聲呼籲馬總統與有能力的民眾,消費券捐出來,就是購買我們的社會服務!
聯絡電話:黃淑英立委辦公室 02-2358-8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