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4.04.07)
本日(04/07)立法委員曾巨威向行政院毛院長治國提出總質詢及相關建議。
首先曾委員向毛院長釐清不分區委員的意涵。毛院長回應:分區與不分區的委員所關注的議題不盡相同,分區委員通常較關切地方性議題,不分區委員則關注宏觀議題。曾委員表示:其個人是不分區的委員,進立法院是因為其具備某些很重要同時也被大家所期待的專業能力,希望在立法院能透過專業的知識,使行政院在做任何政策時讓決策品質與成效更加理想,這也是曾委員一再自我要求、私底下找很多機會跟院長溝通的。
曾委員表示,自從去年底國民黨敗選以來,他不斷思考「尋求逆轉勝的機會」,建議執政團隊對於未來的施政思維,要轉向能翻盤的方向。曾委員提出其觀察與建議,首先是「分享經濟」,經濟的發展不能只是強調把餅變大而已,還要強調分享的結果,民眾才會有所感受。其次是「全民參與」,調整過去的態度,運用現在的科技提升對人民感受的關心。第三是「分配正義」。把握以上三個原則,虛心檢討過去六七年造成民眾不滿的原因,然後向民眾表達「對不起」,請求民眾「原諒」,進一步告訴民眾「我仍然愛你」,讓民眾深深感受到執政團隊真的改變了,做法改變了,獲得重新爭取民心的機會。
首先,曾委員針對「已經做的事」舉例,近年造成民怨高漲的政策之一「油電雙漲」,曾委員認為其第一個問題是油價調整時的配套不夠細膩,其次是選擇的時機不夠正確,第三是責任的承擔以及為民眾釋疑的能力不足。如此當民眾面對油電雙漲政策,即使政府有成立經營小組、有公開油電價格公式,民眾首先還是質疑油電公司經營績效不佳,政府趁此機會把成本轉嫁到民眾身上,政府的方式並無法向民眾釋疑,無法解決油電價格運用上的問題,且沒有真正將經營績效反映在價格上。事實上,油電公式要求油電公司面對成本的上升只能反映90%,另外10%要自行負責,政府應該要在政策施行時強力展現出願意承擔責任與風險的魄力與擔當,減少民眾的質疑。
第二曾委員以「正要進行」的加薪四法政策為例表示,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政府價格管制薪資是最沒有效率的做法,市場價格很難經由政府強力干預產生效果,即使有,也很難有長期效果,因此即使目前歌功頌德,未來還是會使自己受到傷害,因為這是欺騙社會大眾的作法。曾委員認為,要提升企業加薪的誘因,不要用違反公司治理、硬性處罰、引起勞資糾紛的方式。曾委員建議將重點放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上,提供企業為員工加薪能減少成本的誘因,這是比較可能有效果的。曾委員表示,他對此條例有更好的誘因設計給行政院參考。首先,增僱員工時要增僱失業的員工,政府才給予抵減。依照行政院版本,員工從甲公司跳槽到乙公司,乙公司增加員工了就可以申請,甲公司的員工卻減少了,這對僱用員工沒有幫助。曾委員的作法是促使企業僱用真正失業的員工才可以享受這個誘因與效果。更重要的是失業員工的層次不同,如果能針對失業率最高的族群(17-24歲的年輕人)提高誘因,亦即不但給僱用這些年輕人的企業獎勵,且給予比僱用一般失業員工的企業更高的獎勵,預期效果更大。另外延長獎勵時間,也才能提高企業願意長期雇用的意願。曾委員表示行政院提出的政策有值得補強的地方,可以讓政策更有效力。
第三,曾委員向院長質詢「還沒做的政策」,房地合一政策,曾委員關心房地合一且實價課稅,且希望能藉此「重振執政的決心,找回失去的民意」。曾委員認為日前財政部提出的「微調」版本其實是「偽調」,仍然是有利建商與財團的。首先,財政部版的稅率結構是35%、30%、17%、12%,這樣的結構不夠合乎平滑性,會出現很多問題:第一,它下降的級距是參差的,會影響到決定課稅的時間與人的行為。第二,會產生時間差觀念,發生所謂口袋深效果,時間一過稅率的差距就很大。其次,關於自用住宅減免稅的認定問題,財政部的版本是以4000萬的價格為認定標準,亦即自用住宅免稅門檻為房屋價格4000萬元而非實際賺取的資本利得,發生4000萬以上的房子賺10萬元要課稅,200萬的房子賺200萬卻不用課稅的怪異現象,完全不符合所得稅的內涵。曾委員建議採取自用住宅給予適度的免稅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以優惠稅率的方式。接下來是日出條款的設計,財政部的版本的房地合一稅制自105年度開始實施,意味著過去年度的房地與此一新制度完全脫鉤。最後是奢侈稅的部分,財政部主張實施房地合一稅制之後即將房地奢侈稅廢除,曾委員則認為不應任意廢除房地奢侈稅,而是讓它回歸奢侈稅的樣態,對真正高價的、所謂的豪宅、奢侈品課徵。奢侈稅設計時稅收作為社會福利之用,房地的改革如果要成功,一定也不能缺少這個條件,屆時必須告訴民眾這些錢是拿來做社會住宅、青年住宅、社會福利等事項。至於曾委員整套設計的稅率,是採取國人已行之有年的土增稅40%、30%、20%,自用住宅優惠10%,取得的稅收用於社會福利用途,如此不但稅制合理改變,更維持了進行這項改革背後所希望得到的財源,同時也有幫助青年人及社會住宅興建的功能。
曾委員最後呼籲,他是不分區立委,給自己的角色就是讓執政黨的行政單位在做任何的政策時,能夠聽到更多的聲音,得到更多專業的幫忙,所以委員不厭其煩的請院長再聽一次相關的意見,希望院長及部長能夠採納。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4.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