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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遺贈稅 不打算廢除 在回流資金等關鍵問題未解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5/09/01

【2005-09-01 經濟日報 稅務法務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

財政部長林全昨(31)日表示,取消遺產及贈與稅必須先解決許多關鍵問題,包括回流資金對國家經濟的利弊影響,以及有無必要輔以租稅大赦或調整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等。林全說,在沒有解決上述疑慮前,財政部目前只規劃調降遺贈稅率為40%,並未打算廢除遺贈稅。

依財政部規劃,遺產及贈與稅法的改革時程屬於稅改中期方案,完成期限在97年6月以前。林全表示,遺贈稅法的修法是下一階段的稅改計畫,目前財政部提供給總統經濟顧問小組的改革報告,仍依循財改會的結論,並未觸及廢止遺產稅的議題。

財政部指出,財改會有關遺產及贈與稅的改革重點,包括調降遺贈稅最高邊際稅率自50%降為40%,現有十級的稅率級距亦簡化為五級,另外亦將一併檢討遺贈稅有關實物抵繳稅款的問題。

林全強調,遺贈稅的廢除,雖然已經有部分國家在研議,但是外界把這個問題過於單純化,並認為遺產稅取消之後,留滯在國外的資金就會回流。他說,廢止遺贈稅是重大公共政策,須先有審慎的評估。他不認為完全不可行,但必須先釐清一些問題。

林全表示,首先要確定的核心問題是,取消遺贈稅後回流的資金是要做什麼 如果回流資金是要做建廠等直接投資,當然可以為國家經濟帶來幫助,稅收自然也會增加,結果如果確實如此,取消遺贈稅當然要快點做。但是若資金回流只做股票、房產等財務投資,政府就要評估廢止遺產稅兩者之間何者為重。

除了取消遺產稅可能引發的連鎖效應之外,林全表示,遺產稅廢止後,資金回流相對會產生所得稅負,目前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達到40%,若廢止遺產稅的目的是要引導國外資金回流,但所得稅的高稅率會不會產生牽制性效果,政府也要時間去分析考慮,不能遽下結論。

林全說,遺贈稅未來會朝調降稅率規劃,至於取消與否,必須先解開所有疑慮,短期內尚不會有答案,財政部願意審慎研議。

【記者李恆宇/台北報導】朝野多名立委昨(31)日表示,調降遺產稅率或取消遺產稅是世界趨勢,就算台灣不取消遺產稅,也應考慮調降遺產稅率。但政府須提出相對配套措施,以免稅收減少影響政府施政。

親民黨籍立委劉憶如表示,取消或調降遺產稅率本來就是世界趨勢,但台灣遲遲未推行,是因為外界認為取消或調降遺產稅率有違公平正義,但這其實是誤解。她指出,課徵遺產稅是雙重課稅,因為個人在繳納所得稅後,剩下來的就是可支配所得,若個人儲蓄可支配所得,過世後留給配偶或子女,屆時再課一次稅,就等於同一筆錢課了兩次稅。

劉憶如說,從財政部賦稅署提供的資料來看,台灣能課徵到遺產稅的對象,大多是不懂節稅方法的民眾,對從財團課徵到的遺產稅比例不高,對辛苦儲蓄一輩子的民眾並不公平。

民進黨籍立委郭正亮直言,目前能課到遺產稅的對象都是「誠實的人或暴斃的人」,因為突然過世的人來不及規避遺產稅。他說,香港沒有遺產稅,美國遺產稅率也才20%,都比台灣低,政府若想調降遺產稅率,調降幅度太小也沒有意義,因為周邊國家的稅率更優惠,他建議最好跟美國一樣調降到20%。

國民黨籍立委羅世雄說,遺產稅率多少並不重要,只要跟著新加坡、香港跟美國就好,不過,把遺產稅調降到20%或30%會被外界認為是在幫富人節稅,不如全面取消遺產稅來幫助全民,只是政府要注意少收的稅金會不會影響施政,不要變成拿磚頭砸自己的腳。

劉憶如等三人都表示,台灣不太可能取消遺產稅,因為目前社會對取消一事觀感不佳,會認為政府在圖利有錢人,但應考慮調降遺產稅率。不過,就算取消遺產稅,國外資金未必就會回流台灣,因為資金流動有很多因素,整體投資環境便利與否才是主因。何況,用降低遺產稅率來彌補最低稅負制的損失,富人也不一定會領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