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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嶺車禍賠償協調 沒結論 八方負責人願賠名下財產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2/05

【2007-02-04 聯合報 南部新聞 記者熊迺祺/高雄報導 】

高雄市鼎金國小家長會出遊在梅嶺發生大車禍,死傷者家屬昨天和八方通運公司舉行第1次賠償協調會,八方公司負責人林嘉正表示,名下12輛遊覽車及公司是他所有財產,願統統付出賠償,但因總值僅800萬元,2小時協調會沒有結論。

八方公司昨天表示要將遊覽車全聯會互助金請求權讓渡給死傷者家屬,不過消基會律師吳小燕提醒家屬,如果駕駛無照,即無法獲得每名死者200萬元的互助賠償金,因此檢方尚未釐清誰是駕駛前,讓渡請求權沒有意義。

此外,死傷者家屬認為,八方公司不斷強調出事的靠行車與公司無關,但問題是出事的遊覽車車齡18年,卻偽造行照成5年內新車,公司當然有責任,而且台南地檢署在案發後已查扣八方公司12輛車及18輛靠行車,怎說八方公司沒責任。

死者洪潘銀鳳的妹妹潘佳玲情緒激動,質疑22條人命沒人關心;洪潘銀鳳兒子洪志明及2名女兒也是車禍傷者,他強調18年車齡遊覽車能上路,是人禍而非天災,政府相關單位應有人負責。

立委羅世雄認為,靠行車與八方公司關係不能切割,八方只願提供800萬元給死傷者家屬,實在談不下去,讓渡互助金請求權只是轉移焦點,建議繼續朝訴訟方式爭取死傷者家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