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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劉二人 蘇:上班 也領不到薪水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11

【2007-04-11 聯合報 焦點 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

行政院開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兩委員,在野黨質疑懲處過當。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拉高分貝表示,公務員起碼的標準應該要有,任用自己的兒子、姊夫,甚至沒有職業駕駛執照擔任司機,不僅離譜,違法明確,而且是人贓俱獲。

NCC反擊政院無權干預,蘇貞昌搬出大法官會議釋字六一三號,強調行政院是全國最高行政機關,不僅有權監督NCC作為,而且需要行政一體,NCC還要對相關作為接受行政院規範,行政院長當然有權作出停職處分。

蘇貞昌說,兩位遭到停職處分的委員,就算他們今天照常上班,「但他們領不到薪水。」至於兩位委員雇用的司機,過去領的薪水若屬於不當得利,也要追回。

NCC提出雇用司機是透過勞力契約,並非委員決定,蘇揆表示,這代表兩位委員明知違法,所以才「轉個彎」,透過勞力契約雇用,NCC委員都是懂法律的人,他們這樣做,大家不覺得太過分了嗎?

蘇貞昌表示,兩位委員停職,跟順誰的意沒有關,吳忠吉、劉孔中兩位委員都是政務官,「從來沒聽過請自己的兒子當司機這種事,沒聽過這麼誇張的事」。

國民黨立委羅世雄反問蘇貞昌,吳忠吉與劉孔中任用親屬當司機確有瑕疵,但阿卿嫂違法領國安局津貼,後來陳幸妤也繳回薪水,為何國安局沒半個人被停職懲處?前新聞局長鄭文燦跟自由時報董事長吳阿明吃飯,違反利益迴避而辭職下台,為何一起吃飯的陳瑞隆還坐在那邊沒有下台?

蘇貞昌說,阿卿嫂個案的處分是國安局權責,不是行政院,他不了解個案,陳瑞隆因不是台視公股審議小組成員,雖然調查小組認為參與餐宴不妥,但不能這樣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