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秀華、王勇超╱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十七歲少年,上周六至高雄縣訪友時,慘遭七名少年持刀棍圍砍十六刀,送醫撿回一命,但左手掌有殘廢之虞;被害人父親指控,他報案後,警方竟以承辦警員休假為由,延宕四天才做筆錄,還要求家屬自己提供證據,少年父親怒責警方:「如果警察這麼好當,那我來當,我自己辦!」
承辦該案的五甲派出所副所長郭勝雄強調一切依法處理,「因承辦警員連休兩天,才至周三做筆錄」,另「承辦警員是請被害人父親找出對自己最有利的事證。」
承辦人休假遲筆錄
但立委羅世雄抨擊:「民眾的兒子被砍十六刀,警察還休假不管,拖延受理,是最壞示範!」
上周六深夜十一時許,黃姓少年與友人至高縣訪林姓友人時,有七名持刀棍少年先在門外踹機車、砸毀大門,再闖入屋內,現場五男三女趕緊逃往二樓,但黃男躲避不及,遭少年圍砍,全身約十六處刀傷,其中左手掌指關節傷口深及肌腱。
黃的父親黃偉鈞不滿表示,報案後曾提供線索指是一名李姓少年帶頭,隔天並向警方說,兒子術後意識清醒,可做筆錄也可指認嫌犯,但承辦警員林文弘竟連休兩天,四天後做筆錄。他怒罵:「辦案消極,想『吃』(意指吃案)又吃不下。」「警方認為是小案,但在我心中,這是一輩子最大的案件!」
郭勝雄說,林員周日追查黃父提供的李姓少年地址有誤,輪休兩天後,在周三深夜透過關係約談該涉嫌人到案,但對方否認打人,林員製作筆錄並拍照後,致電黃父指黃子可到派出所指證。
控警要被害人提證
郭並說,因黃父改口說可能是綽號「阿偉」、「阿猴」兩人涉案,林員才回說:「你要找出對你最有利的事證,才能盡快偵辦!」可能語意遭黃父誤解。他表示,現正查訪「阿偉」、「阿猴」兩人。
黃父否認周三當天接獲警方電話,昨晚則主動帶相關證人至派出所做筆錄。高縣警察局督察長賴昆明指出,警方偵辦案件,要重視當事人感受,警方確有檢討空間,督察室將調查,若有疏失將予以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