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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奇想 推吃兔肉挨批 「兔是童年記憶」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5/27

【2007-05-27 聯合報 第06版╱生活 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

農委會日前舉辦產品發表會,推廣優質兔肉。立委批評,兔子是許多小朋友的童年記憶,且未經檢疫兔肉恐成病菌溫床,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農委會表示,食用兔肉並不違法,但會考量愛兔人士觀感。

立委羅世雄質疑,照農委會邏輯,兔子可以吃,那狗、貓應該也可以吃,他將提動物保護法修法,把兔子排除在可食用的範圍外。

羅世雄昨天聲援由寵物兔飼主組成的「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吃兔肉。

羅世雄說,學校從小就教育孩童「兔子是可愛的」,飼養寵物兔是許多小朋友美好的童年回憶,但農委會卻大力推廣吃兔肉,完全與愛護動物精神背道而馳。

他還抨擊,目前的兔隻繁殖場良莠不齊,在未經過百分之百的檢疫、檢驗下,消費者貿然吃進口的兔肉,無疑可能成為各種病菌孳生的溫床。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江文全表示,依現行畜牧法規,兔子為家畜,屬經濟動物,吃兔肉不違法,農委會基於照顧農民立場,才會予以技術指導。

農委會並提出資料說明,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禁吃兔肉;在歐美國家兔肉更是餐桌上佳餚,每年都要吃掉超過一百萬噸。

江文全說,他可以體諒寵物兔飼主的心理,既然國內對是否要鼓勵吃兔肉、或禁止吃兔肉仍然存有歧見,農委會將全盤評估,做為日後產業政策檢討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