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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一審週五宣判 黃世銘若有罪 羅瑩雪:會勸下台 刊載者:呂學樟委員 刊載日期:2014/03/18

2014-03-18╱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陳一雄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台北地院本月廿一日宣判。立委質詢黃世銘一審若判有罪如何處理,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一審判有罪,黃世銘應會下台,若堅不下台會勸他。立委並決議要法務部於一週內將黃接任政務次長時有無辦理常任文官退休等相關資料送交委員會。

黃世銘涉洩密案將於本週五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且他的任期也在下月屆滿。黃世銘的去留問題,昨天成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朝野立法關注焦點。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質詢表示,黃世銘涉洩密案將於廿一日一審宣判,黃世銘曾說若一審遭判決有罪會下台,如果他仍堅不下台,要如何處理?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他應該會下台,「我會勸他」。

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質詢表示,黃世銘被法務部調查小組查出嚴重監督不周,應彈劾議處,檢察官評鑑委員也列出他的七大缺失,要求法務部於黃世銘卸任後,不得派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

羅瑩雪表示,黃世銘是否派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

國民黨立法委員廖正井、呂學樟指出,檢察總長黃世銘當年接任政務次長,有無辦理常任文官的退休或申請保留的手續?接任特任官,有無辦理常任文官的退休或申請保留手續?兩人質疑檢察總長屬特任官,為何可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

立委並認為,特任官與司法人員是兩個不同屬性的個體,要領特任官待遇,就領特任官待遇,不然就應純粹領司法人員待遇,若領特任官待遇再加司法官人員專業加給,不合法理與邏輯。

廖正井、呂學樟提案,要求法務部將相關資料於一週內送至委員會,提案並經委員會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