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預防性羈押視個案
刊載者:呂學樟委員
刊載日期:2014/05/09
2014-05-09╱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陳一雄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立委呂學樟對割闌尾學生指他「縮頭烏龜」提告。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天表示,立委提告涉及個案,她不予評論,但她強調,言論自由有一定規範,並不是免責。羅並認為,預防性羈押應視個案而定。
學生等發起罷免不適任立法委員的「割闌委行動」,「路過」立委服務處;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不滿民眾行經他服務處時,送假龜殼諷刺他是「縮頭烏龜」,在律師陪同下向地檢署提告。
羅瑩雪昨天在立法院受訪表示,立委提告屬於個案,她不便評論,尊重學生言論自由,但送假龜殼則是具體事實,應交由法官、檢察官認定。
羅瑩雪強調,言論自由並不是免於刑事責任的自由,民眾應該學習拿捏、掌握分際,否則恐涉及公然侮辱。
媒體提問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提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民眾若一再涉妨害他人自由、煽動他人從事違法行為等,警方會建議檢察官可聲請預防性羈押。羅瑩雪表示,預防性羈需法院及檢察署討論、溝通,至於現在的社會氛圍是否有必要進行預防性羈押,則要看個案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