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0,是阿扁總統就職兩週年紀念日,也是政府之
前宣告將成立馬告(棲蘭)國家公園的日子。但有關馬告
國家公園的設立與否,各界看法不一,其中最為廣泛討論
的,就是原住民權益問題。
從原住民學童的營養午餐,到蘭嶼達悟族人走上街頭
抗議核廢料貯放問題,政府對原住民的權益保障措施,確
實仍有不少須改進之處,而就在各界將鎂光燈焦點落在
「原住民權益」之時,爭論的衝突點卻已拉高到泛政治化
的政治操作層面,成為原住民權益與生態保育不可並存的
意識型態之爭。
在馬告國家公園設立與否的角力戰中,媒體聚焦於近
來出現的一股新興原住民意識上,他們決意捍衛原住民的
自治權,摒棄規劃多年已達成初步共識的「共管」模式,
改採激進的原住民自治區訴求,認為唯有自治才稱得上是
原住民權益保障的體現,卻很少有人去探究當地原住民的
心聲。
根據幾位關心環境永續發展及原住民文化保存工作者
的探訪後發現,當世居棲蘭的泰雅族人發現門前清澈見底
的河流開始混濁,颱風雨季來臨時出現可怕的土石流時,
他們對上游水源地生態遭受嚴重破壞感到十分憤怒,卻束
手無策。於是,當政府提出邀請原住民共同參與、共同管
理國家公園保護區,以遏止山老鼠非法濫伐的構想時,一
反外界的想像,他們是樂見其成的。
其實,自一九九三年以來,政府與原住民間逐漸發展
出所謂的「新夥伴關係」,政府尊重原住民在傳統領域上
的自然主權,並重視當地原住民的在地權利,持續良好的
互動;由此可知,原住民權益與生態保育並非存在著必然
的衝突,重要的是「共管」機制的釐清與訂定。
然而在實際運作上,政府欲維護生態多樣性的決心,
仍無力改善持續遭受破壞的生態景觀,無法遏止不肖商人
繼續濫砍濫伐,國家公園設立的立意雖美,卻予外界緩不
濟急的疑慮,因此政府當務之急並非倉促成立國家公園,
而是應該加強取締滿山橫行的山老鼠,並檢討各級行政單
位的政策,是否有讓執行者誤解致使山林遭受破壞之虞。
筆者身為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的一員,對政府以成立馬
告國家公園的方式,展現維護世界級的檜木生態多樣性的
決心,自當於職權範圍內大力促成;然針對政府於共管機
制未確立前,若就擇訂五月二十日宣佈成立馬告國家公
園,不但反對國家公園設立的團體將會群起抗爭,恐怕連
持贊成意見的一方也難以接受如此倉促的決定,值得行政
部門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