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社會救助金不應被強制執行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12
98/5/12 黃淑英委員針對弱勢民眾獲得政府救濟卻仍配強制執行的問題提出臨時提案如下:本院委員 黃淑英 、吳育昇、黃志雄等24人,為保障經濟弱勢民眾生存之基本權,建請行政院研擬有關急難、災難救助或生活扶助相關性質之給付、津貼,為債務人及其他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須之部分,不得為強制執行之修法評估,且於未完成改善前,開放失業勞工就近於地方就服機構領取現金等方式,協助失業勞工度過危難,請公決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