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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高普考「考用合一」制度作重大變革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14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考選部正研批將公務人員高普考「考

用合一」制度作重大變革,將「任用考」視為「資格

考」,此舉將嚴重破壞公務人員任用之公平性,行政院應

即與考試院妥為協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繼人事行政局批擴大「政務職」人員任用之後,考選

部亦有意趁新考試委員到任之際,推動變革高普考制度,

將行之多年的高普考「任」、「用」分離,用人機關有權

對通過考試者「面談」甄選後再決定是否任用。如此一

來,高普考只是「資格考」,面試反成了「任用考」,未

來即使通過了高普考,並不意味即取得工作分發。

二、高普考的考用合一,源自古代「開科取士」精神,歷

年來,政府機關視員額空缺情形,報請考試院舉辦各類專

長高普考,視缺額擇優錄取人員再派用,每人只要努力依

成績分發,保有相當的公平性。

三、倘今後考歸考、用歸用,好不容易「十年寒窗」排名

在前通過了高普考,却因面談時,用人機關首長的個人好

惡,決定錄用與否,一來失之客觀,二來助長「奔走鑽

營」的歪風,反造成耿直、寒微之士遺珠之憾,大大不公

平。

大學、高中多元入學方案,迄今猶受詬病,就是因

甄選、推薦出現不公,被譏為多「元」(金)方案,對寒

門子弟造成不公,因而籲請恢復較具公平的「聯考制」。

四、 「面試」用人,只得機關首長選用「喜愛」之人一

個好處,但其後衍生的「請託」、「鑽營」風氣,則令人

不敢臆想。

牽一髮、具百害、只及一利,考選部縱出於有意改

革,但却極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