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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勤制度,過於偏重「獎勵掛帥」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14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目前警勤制度,過於偏重「獎勵掛

帥」,嚴重扭曲警察工作價值觀;許多員警不肯落實為民

服務,競相爭取獲獎容易、外遷快速的工作,甚或衍成風

紀問題,警政單位應即檢討不當之「獎勵制度」,特向行

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最近警界發生包庇搖頭店,送檢尿液調包,違法

向大陸妹勒索,乃至交通警察因砂石車過磅貪瀆等風紀

案,追根究柢,都與「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獎勵方式有

關。例如:員警每帶二十輛砂石車過磅,即可或嘉獎乙

次。如果我們的交通警察每靠帶砂石車過磅就可以坐擁每

年二百多次的嘉獎,國家不用花費如此昂貴的薪資,員警

也不用接受這麼多的專業訓練,畢竟這麼機械化的動作,

聘請臨時工就可以做,如此浮濫或離譜的獎勵,不只失去

獎勵的意義,同時造成員警以違反風紀的方式爭取獎勵,

久而使員警根本不會認為偵辦刑案或為民服務是件光榮的

事,只因為它沒有實質獎勵,甚被誤認它不存有工作價

值。

二、長期以來,警察被視為執法工具(以執法為目的,

而非手段),失去偵查犯罪與交通安全的重要價值,而背

後獎勵制度不健全是主要元凶。就因為警察存在不合理的

獎勵制度,才會讓專職少年犯罪的員警,爭相投入成人犯

罪偵查與掃黃的工作,失去原本的工作核心。原因無它,

就因為追求這方面的獎勵容易、豐富,而且獲得更多的肯

定。結果演變成交通隊、保安隊成為員警心目中最熱門單

位(不只是台北市,很多縣市皆然),就因交通隊勤務單

純、獲獎容易、升遷快速,於是得到員警青睞;不像在刑

事單位或一般行政警察單位,要透過偵辦刑案獲獎相當困

難,所以只要交通與保安兩個單位員警出缺,都會變得非

常搶手。

三、其實,警察工作價值相當高,尤其是站在第一線的員

警,不論擔任什麼職位、服什麼勤務、辦理什麼業務,經

常有很多「做功德」的機會,但卻在目前這種重結果、不

重過程的不合理獎勵制度下,造成警察工作價值的嚴重扭

曲。如果目前的獎勵制度無法鼓勵員警願意全心投入社會

安全服務工作、無法激發員警為社會治安付出的決心,就

是失敗的獎勵制度,因此如果不予重視、改革,不只難以

或無法改變員警的工作態度,不能改進警民關係,進而改

善治安,造成警察風紀問題才更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