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阿里山森林鐵路疑剎車系統檢
測不當,釀成十七死一百八十三人傷亡之重大不幸,國人
同感哀慟,國內觀光事業也大受斲傷;然觀光地區之交通
工具是否已善盡「安全第一」的責任,尤應「亡羊補
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阿里山森林火車巨禍發生後,固為死傷者及其家人
悲,但國內外觀光客對此世界三大高山鐵路名勝地却步,
亦為經濟面之慘事,行政院高倡名勝地「觀光倍增計
畫」,自然將受挫敗,觀光地區之安全能不持續加強嗎?
二、台灣的觀光資源極為有限,阿里山和日月潭算是較知
名的觀光點,惜乎均因交通工具而肇致觀光客重大傷亡事
件,對日益萎縮的觀光發展負作用可想而知。未來國內名
勝地的運輸工具,包括前往外島的飛機船隻,有水面活動
的遊艇,乃至高山縱谷間的火車、纜車,若仍輕忽安全
性,非至傷亡始作檢討,就未免令民眾欲哭無淚了。
三、阿里山處溫帶、亞熱帶、熱帶,林相及自然環境變化
之美,自不在話下,「神木」與「日落」之景益添其色,
只是力担「觀光大任」的勝地,安全性如此不堪,各界均
認應作如下之檢討:
1.森林火車的行車作業未常保警覺:
此次大禍原因疑係剎車系統之「角旋塞」未開啟,駕駛亦
未檢視儀表板之警告燈,車廂間又未有廣播設備,旅客因
而毫無面臨火車撞山之預防措施。高山火車行走「之」字
形上下坡,危險性原本較平地高,「行車作業」如此疏
漏,只能扼腕。
2.老舊火車未顧及速率、重量限制:
這條森林鐵路原本有意報廢,但因觀光考慮依舊行駛;不
過其車頭老舊、軌道狹窄,既未汰換成電氣化,就應該格
外注意行車速率和載重限制,每節老火車雖有四十個座位
也容許另站立四十人,但車件歷久耗損,這項標準早該趨
嚴,加上林務局不管制乘坐人數,經營作法相當駭人。
3.天災人禍帶給鐵路的創傷:
正因為阿里山地區天賦怡人,由是觀光飯店、民宿、道路
大肆開發,過度的開發的結果,土石流失,帶給森林鐵路
「人為」的破壞;而雨量大、地震多,又屬阿里山區不可
免之「天災」,同樣重創鐵路的安全性,倘政府知所惕
厲,要將之作為觀光鐵路,鐵路及車輛維修,自不得有任
何的輕忽。今年林務基金有關鐵路維修,預算反較去年減
少17%,著眼點不知在那?
四、要推動國內的觀光成長,自應有主管機關。像阿里山
火車,因原屬林務局,改隸則‘順勢轉隸農委會,但農委
會是鐵路專精單位嗎?是觀光行銷的傑出單位嗎?以後港
灣船艇的管理、纜車的管理,究應以交通部為主,或國家
公園處為主,其他為附,還是各依特性分別主附之管理監
督機關?政出多門,是看不到政府的專業效能的。
五、禍事之後,反省謀求對策,是最起碼的責任施政態
度,從此不因循、永絕後患,才是民眾叫好的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