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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破拉法葉艦案,不惜動搖國本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3/18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國防部長湯曜明宣稱已經政府

同意,將撥出一億元作為拉法葉艦弊案之破案獎金,提供

線索人若涉案,亦將建請特赦;此固表示政府想破久懸十

年大案之企圖,但也相對顯示「特調小組」辦案欲振乏

力,政府究有無能力偵破或將「動搖國本」之本案,特向

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拉法葉艦弊案發生,全國上下無不痛心,陳總統上任

之初,甚且揚言:「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案到底」,其

後却戛然而止,最近因法國前外長杜馬出書,提及佣金流

向,此案因而再度沸揚,並引發政黨之間「包庇?無

能?」之爭論。

二、就已有一般之了解,「拉艦」案,牽涉法國、中共,

還外帶海軍上校尹清楓等多起中外命案,偵查自有其困難

度。不過近來被提及的我方人員辦案技巧,則著實令國人

不敢茍同。

三、本案成立之「特調小組」召集人檢察總長盧仁發,列

席立法院答詢時,對立委「浪費公帑,毫無進展」的指

摘,大為激動,並稱特調小組作了很多事,「只因事涉外

國,對方要求不能說」,實情如何,益形混濁。

然而民眾就新發現的事例,却直指特調小組的辦案技巧和

決心有相當保留。

例如:

︱七十多歲的軍火商汪傳浦,疑涉入本案而被列為通緝對

象,但通緝專刊照片竟是五十年前的學士照,滄海桑田,

誰能辨識真面貌?這也使外交部人員面對汪嫌在使館內坐

領簽證,却無「通知治安單位循線緝捕」之反應,有了一

些「藉口」。但中外媒體稍作用心,即查知汪傳浦之倫敦

寓所,也攝得其本人和太太的容貌。

︱盧檢察總長說:汪嫌之美國居留簽證被取消及持用之我

國護照過期,是特調小組多方使力所致,果如此,為什麼

沒有「接續動作」?又鬧出了文書簽證風波?

︱立院追問,監察院緊接調查外交部之文書簽證公文來往

過程,駭然又得到「公文不見了」的說法。簽證還只是一

個月前的事,公文也非只有領事處長持有,特調小組略施

手腕怎會取不到該公文?被批為用力不足,應非失平。

︱早在汪嫌被通緝時,特調小組即宣布將發給三千萬元的

「線索破案獎金」,案情却迄無突破,如今國防部再以提

供一億元天價兼特赦的破案線索誘因,能否取得預期破案

關鍵,尚不得而知,但也驗證了特調小組近十年的辦案疲

軟無力。

四、拉法葉艦弊案讓國人沉痛了十年,還觸及武器採購是

否「物美價廉」的深一層探討,已屬國防安全的範疇,行

政院絕不能投鼠忌器,務必展示決心,強化辦案能力,向

全國人民作個明白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