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衛生單位防制嚴重急性呼吸道
症候群SARS,衛生署和疾病管制局之間,多所不同調,如
機場之測溫措施等,對航空公司的從業人員,亦未採取從
嚴之防範措施,均增添防疫之難度;台灣究竟是否世衛組
織所稱的感染區,衛署說法亦前後不一,頗有不宜,特向
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三月中旬國內SARS疫情初起,衛生署先處事輕
漫,要民眾無需擔心,但疾病防制局却又警告:「台灣可
能成為流行區」,讓民眾無所適從。及至四月十日因疫情
仍在擴散,對機場進出旅客再採取耳溫測量措施,惜衛生
署和疾病管制局間又出現了不同的步調:
1.衛生署指量溫危險臨界點是37.5度C,但現場執行的疾
病局標準却是38度C,因這項措施警急突然推出,現場一
片紊亂。
2.高雄機場對出入境旅客,均採測溫,中正機場則只對入
境測溫,兩者顯然不同調。
二、 衛生署早知航空器為疫情最大感染途徑,而從
業人員直接面對乘客,理應有較嚴格的防範要求,然衛生
署放任各航空公司自作決定,終至服務人員亦染上病情,
華航女服務員帶病搭機返國,男服務員染病飛國際路線,
不僅引致批評,還無端增加追踪病人的困難,且因涉日本
航線,還需向日本政府致歉。
三、 防制疫情,絕大多數旅客都理性配合,不過衛
生單位也可以作得周延些,如體溫量測竟未通知各航空公
司,旅客事先自因此未獲廣播周知,下機一見如臨大敵陣
仗,錯愕之餘也不免抱怨;越航人員以英文咆哮:「我們
是人呢::」,疾病局人員也直來直往:「這裏是台
灣」,假使改為:「對不起,SARS可怕,我們不得
不::」,簡潔不失有禮,也可避免賠上國家形象。
四、 泰國要我們入境旅客戴口罩,馬來西亞要我們
附健康證明始能入境,國人多有不爽,甚至表示了要報復
的情緒性言語,想想我們執行官員的態度和現場,不也汗
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