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最近部分醫院藉故拒收急診病
患,耽誤救治時機;部分縣市醫院施作「剖腹生產」的比
例又偏高,均與健保給付有關,衛生署應即深入檢討,訂
出合理規範,正確為民眾醫療把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 健保局從元月份起將各醫院診所的急診給付,
排除「保障點值」,而與普通門診給付,併計於「總額支
付」數額內,由是,包括緊急醫療網責任醫院在內的若干
醫院,即以「病床已滿」、「無適當醫師駐守」等藉口,
拒收急診病患,其考量乃因給付形同降低,又可免醫療糾
紛之虞;救護車只好到處兜尋能收容的醫院,不僅增添病
患痛苦,還有因此延誤救治時機而死亡者,後果十分慘
痛。
二、 另據一份馬偕醫院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剖腹
產率年高達34%,遠高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15%,並以僅
次於智利40%,巴西36%,而居世界第三;國內的排名則依
次為澎湖縣、高雄市、嘉義縣、苗栗縣,比率在58%至40%
間。但是剖腹產的風險不小,除產婦死亡率為自然產的
2.8倍外,嬰兒罹患呼吸道等後遺症及住院的比率,又是
自然產兒的2.7倍。
三、 剖腹產,另稱「帝王開刀術」,常被視為:
「有錢人的時髦手術」,醫界也有爭議;國內每年有三萬
五千件「非必要」剖腹產,健保因此多支出五億元,施作
的原因不外:「八字富貴」、「不影響日後閨房之
樂」::第一家庭女兒剖腹生下「金孫」,外界即引為
「錯誤示範」。
四、 急診,要救助的是突發、緊急病患,反取消醫
院的保障給付;醫院拒收病人,又不立刻祭出醫療法第42
絛、43條:「遇有緊急病人::不得無故拖延」的規定,
對之作76條處三千元至一萬元之罰鍰,或同時適用醫療糾
紛法匡正,自然助長醫院診所歪風。剖腹產給付,每件比
自然產多出一萬元左右,手術「必要」,屬救人範圍;
「非必要」,則正該嚴格審核給付。健保局的作法,走岔
了方向。
五、 醫技和醫藥的進步,常衝撞「醫德」,衛生和
教育部門,宜在這方面多加致力,不使國內醫療品質隨波
沉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