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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外交政策的衡量點,究取決於何處?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4/02/16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政府堅欲辦320公投,國際社

會的觀點表示,一般民眾和政府各部門的解讀大不相同,

政府外交政策的衡量點,究取決於何處?特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

說明:

一、 美國國務卿鮑爾在眾院答詢時說:「台灣的公

投沒有必要,兩個公投題目,美國都不支持」;「唯台灣

是民主社會,有權選擇辦理公投」。姑不論「我們不是他

人的一個州」、「美國自身利益」等因素,鮑爾的說法簡

潔清楚。

二、 但政府部門、民進黨人士和一般民眾如何解讀

呢?

副總統呂秀蓮:第一段話是說給中共聽的,第二段話是說

給我們聽的::

外交部長簡又新:美國關心的重點是:台灣會不會因此改

變現狀?::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鮑爾談話,顯示美國對我和平公投

「既不支持,也不反對」::

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陳忠信:美國對台灣公投的動機有

若干質疑,但也充分尊重台灣的民主價值:

民眾街譚巷議:美國的反對表態,還不夠露骨嗎?堅辦多

數人已有共識的公投,且存有那麼多的投票規範爭執,到

底所為何來?

三、小國外交難為,但「獨夫外交」切不可為;不顧國家

民眾安危的「為公投而公投」,固然可創下首次「歷史公

投」,但絕不會是正面評價的「公投歷史」!執政的高層

希能「三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