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如何保障公民之參政權
撰成日期:109年4月
更新日期:109年4月2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吳淑青
編號:R00964
一、 題目:防疫期間如何保障公民之參政權
二、 所涉法律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三、探討研析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居家隔離、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且SARS期間也是如此作法,但若防疫措施有所調整,選務部門也會跟著因應 。
(二)今年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全球蔓延,國際疫情嚴峻,各國面對選舉有不同的因應方式,韓國於109年4月15日按照原定計畫舉行國會大選,美國部分州則推遲總統初選,法國在確診病例人數開始成倍增長後,中止了部分的地方選舉。波蘭則計畫以「郵寄投票」的方式舉行109年5月10日的總統大選 。我國本(4)月則有19場鄉鎮長、村里長補選的選務正在進行。
(三)各國的選舉是否如期舉行及如何辦理,受到各國疫情及防疫措施不同的影響,以此次韓國國會選舉為例,全國4399萬名選民中,有2912萬人參加投票,當中包括在10日至11日提早投票、不在籍投票、境外投票,以及居家隔離人員的部分選票 。正在接受強制居家隔離約有約1萬多名選民,經事先申請、且沒有發燒咳嗽等疑似症狀的話,也獲當局容許短暫離家。這批選民的投票時間,定於一般選民投票時間結束、即當地時間15日下午6時過後,以防止病毒傳播 。
(四)在防疫期間韓國由於有多元的投票方式,其處理彈性較我國高出許多。各國不在籍投票之行使方式,大致可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與移轉投票等方式,我國討論多年的不在籍投票,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由選民「本人」、「親自」、「在投票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較為國人所接受,惟依目前的防疫規定,被列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對象的人,14天內禁止外出,也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原規劃方式在疫情期間仍無異剝奪被隔離者之參政權。
四、建議事項
(一)規劃多元投票方式,以增加不同疫情發生時的因應措施
17年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造成全球超過8,000人感染,導致包括醫務人員在內的774例病人死亡外,近幾年仍有各種傳染病在世界各地傳播,如茲卡病毒感染症、屈公病、新型A型流感、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等,其傳染的區域與規模較為侷限。惟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僅傳播速度快而且蔓延全球,短短時間各國即已淪陷,還來不及預防就只能採取鎖國及封城的做法,以避免疫情的擴散,未來會發生何種類型的傳染病無法預知,一旦其傳播的速度失控,就會如同此次疫情所造成的全球災難,各國所採取的防疫措施,都是始料未及不得不的選擇,隨著全球化的生活型態,當全球疫情失控,我國也無法獨善其身。所以我國目前單一的投票方式已不足以因應不同的疫情變化,有關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的可行性應加以研議規劃,以備不時之需。
(二)小規模試辦電子投票,循序漸進推動,以保障公民之參政權
研究指出,台灣民眾仍較相信透過現行投、開票方式所得出的選舉結果,並對電子投票安全性存疑 ,先不論電子投票的建置成本,觀念的改變及信任是電子投票施行的關鍵因素。此次的疫情不僅對全球經濟產生重大衝擊,對於生活形態與社交方式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增加社交距離減少接觸是防疫最重要的措施,我國在此次疫情期間實施口罩實名制及口罩地圖,讓各界看到台灣在數位防疫上的創新成就,在各項因應疫情所推出的遠距教學、視訊會議等等資訊化的同時,未來可以規劃小規模電子投票,再進行檢討修正。沒有任何一種選舉方式是完全沒有缺點的,但沒有跨出第一步則永遠在原地踏步,目前採行電子投票系統的國家包括美國、巴西、委內瑞拉、愛沙尼亞、日本、南韓及菲律賓等 ,其制度都可以爰引參考借鏡。
撰稿人:吳淑青
二、 所涉法律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三、探討研析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居家隔離、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且SARS期間也是如此作法,但若防疫措施有所調整,選務部門也會跟著因應 。
(二)今年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全球蔓延,國際疫情嚴峻,各國面對選舉有不同的因應方式,韓國於109年4月15日按照原定計畫舉行國會大選,美國部分州則推遲總統初選,法國在確診病例人數開始成倍增長後,中止了部分的地方選舉。波蘭則計畫以「郵寄投票」的方式舉行109年5月10日的總統大選 。我國本(4)月則有19場鄉鎮長、村里長補選的選務正在進行。
(三)各國的選舉是否如期舉行及如何辦理,受到各國疫情及防疫措施不同的影響,以此次韓國國會選舉為例,全國4399萬名選民中,有2912萬人參加投票,當中包括在10日至11日提早投票、不在籍投票、境外投票,以及居家隔離人員的部分選票 。正在接受強制居家隔離約有約1萬多名選民,經事先申請、且沒有發燒咳嗽等疑似症狀的話,也獲當局容許短暫離家。這批選民的投票時間,定於一般選民投票時間結束、即當地時間15日下午6時過後,以防止病毒傳播 。
(四)在防疫期間韓國由於有多元的投票方式,其處理彈性較我國高出許多。各國不在籍投票之行使方式,大致可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與移轉投票等方式,我國討論多年的不在籍投票,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由選民「本人」、「親自」、「在投票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較為國人所接受,惟依目前的防疫規定,被列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對象的人,14天內禁止外出,也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原規劃方式在疫情期間仍無異剝奪被隔離者之參政權。
四、建議事項
(一)規劃多元投票方式,以增加不同疫情發生時的因應措施
17年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造成全球超過8,000人感染,導致包括醫務人員在內的774例病人死亡外,近幾年仍有各種傳染病在世界各地傳播,如茲卡病毒感染症、屈公病、新型A型流感、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等,其傳染的區域與規模較為侷限。惟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僅傳播速度快而且蔓延全球,短短時間各國即已淪陷,還來不及預防就只能採取鎖國及封城的做法,以避免疫情的擴散,未來會發生何種類型的傳染病無法預知,一旦其傳播的速度失控,就會如同此次疫情所造成的全球災難,各國所採取的防疫措施,都是始料未及不得不的選擇,隨著全球化的生活型態,當全球疫情失控,我國也無法獨善其身。所以我國目前單一的投票方式已不足以因應不同的疫情變化,有關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的可行性應加以研議規劃,以備不時之需。
(二)小規模試辦電子投票,循序漸進推動,以保障公民之參政權
研究指出,台灣民眾仍較相信透過現行投、開票方式所得出的選舉結果,並對電子投票安全性存疑 ,先不論電子投票的建置成本,觀念的改變及信任是電子投票施行的關鍵因素。此次的疫情不僅對全球經濟產生重大衝擊,對於生活形態與社交方式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增加社交距離減少接觸是防疫最重要的措施,我國在此次疫情期間實施口罩實名制及口罩地圖,讓各界看到台灣在數位防疫上的創新成就,在各項因應疫情所推出的遠距教學、視訊會議等等資訊化的同時,未來可以規劃小規模電子投票,再進行檢討修正。沒有任何一種選舉方式是完全沒有缺點的,但沒有跨出第一步則永遠在原地踏步,目前採行電子投票系統的國家包括美國、巴西、委內瑞拉、愛沙尼亞、日本、南韓及菲律賓等 ,其制度都可以爰引參考借鏡。
撰稿人:吳淑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