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夜! 驚魂夜!
刊載者:費鴻泰委員
刊載日期:2005/03/22
現行的「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雖然其效力僅及於機關、學校,但實際上已經是所有民間公司行號,在面對天然災害時,是否停止辦公(俗稱颱風假或豪雨假)的依據標準。
在「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中,雖然有地震災害可以停止辦公、上課的規定,但由於規定不夠明確,除了九二一大地震之外,其他的情況都沒有實施過,使得整個規定形同虛設,只是聊備一格而已。
台灣本處地震帶,近來更是地震頻傳,再度喚起民眾對地震的恐懼,以目前如此模糊的規定,一旦發生規模比較大的地震,很可能會發生因應不及的狀況。
以目前台北市為例,很多橋樑是五級以上的地震就停止通行,捷運則是四級以上就停止發車,全面停駛檢修軌道。可見地震的確會對民眾的交通安全等產生影響。但目前的規定,似乎也沒有顧及到這部分。
我們知道,放假對於整體的經濟發展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從這次的民調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在經濟大環境並未明顯好轉的情況下,民眾並沒有一味的希望放假,高達30.5%的民眾,認為標準還是應該由人事行政局訂定,顯示人事行政局的決定,已經成為民眾普遍能夠接受、有公信力的標準,另外有18.19%的民眾,認為應該五級以上才可以放假,兩者合計已經接近五成。
在瞭解相關法令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目前的「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仍然只是行政命令的位階,背後至今還沒有法律的授權,立法委員既使想要修改其中的規定,也無從下手。我們希望考試院和人事行政局,能儘快完成相關法令的法制化。
我們可以體諒,由於地震不像颱風、豪雨可以預測,要不要停止上班、上課的決策更為複雜、困難。但我們仍然認為,人事行政局在完成法制化之前,應該先行修訂目前的行政命令,讓相關規定更為明確,一旦出現災害時,才能更快的反應,加速整個救災的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