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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警察枉法濫權 刊載者:費鴻泰委員 刊載日期:2005/11/15

檢舉阿扁「輔選卡車」違法,原告居然被打成被告

與會人士:立法委員費鴻泰、賴士葆、吳成典

新黨桃園縣議員候選人楊立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 莊鴻鈞

桃園縣警局副局長 李漢卿

陳水扁近日全省走透透輔選,但陳水扁站台的輔選卡車,卻是一台違法的卡車。新黨桃園縣議員候選人楊立,日前向楊梅分局檢舉陳水扁站台的卡車,違法改裝、遮蔽車牌,違反「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14條的規定,「車輛不得變更車體及遮住車牌」,卻遭桃園警方限制自由,原告當場變成被告。

楊立13日在向警方檢舉之後,與助選至楊梅鎮梅山東路148號餐廳用餐,用餐完步出餐廳時,一名自稱楊梅分局長的男子,率近30霹靂小組與制服員警,聲稱楊立的檢舉「難以認定」,所以無法處罰。楊立當場表示願意至現場協助警方認定,該分局長立刻下令在場員警限制楊立自由,將楊立和助選員包圍在餐廳旁停車場。

楊立當時向110報案,並要求該自稱分局長男子出示證件,該男子不僅拒絕出示證件,還命令在場六名霹靂小組員警,以暴力方式將楊立強押上車,造成楊立全身多處受傷。在違法羈押楊立約一個鐘頭後,該分局長率員警離去,霹靂小組員警則將楊立驅趕下車。

楊立等人隨即前往楊梅分局報案,對王隆等人提出告訴,楊梅分局雖然勉強受理報案,但隨即恫嚇楊立的助選員,要控告楊立及助選員「妨害公務」並當場開出傳喚通知,原告當場被打成被告。

楊立將在今天記者會中,再次出示陳水扁「競選卡車」違法證據,立委費鴻泰、賴士葆、吳成典等人,也將聲援要求警方公平執法,還楊立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