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羅世雄今天質疑,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兩度處理同一件醫療糾紛的鑑定書幾乎相同,「醫醫相護」,嚴重損害當事人權益,衛生署卻不敢公布委員名單。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蔡素玲解釋,醫審會提供的書面專業意見是司法程序的一環,衛生署無法提供名單。
羅世雄(高雄市)上午在立法院為陳情人魏再團女兒魏淑華涉入醫療糾紛召開記者會。他批評,衛生署處理魏淑華遭高雄市凱旋醫院同房病友溫月盆攻擊癱瘓成植物人過程失當,後經魏再團提出國賠訴訟後,兩度要求醫審會鑑定,卻疑遭「醫醫相護」,得到「凱旋醫院處置並無不當」的結果,家屬當然無法接受。
羅世雄指出,國賠訴訟敗訴與鑑定書內容有高度相關,若無法得知醫審會委員與凱旋醫院失職醫生是否有人際關係往來等情事,導致未利益迴避循私「醫醫相護」,不可能釐清真相。
他批評,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曾於今年一月十六日作成主決定,要求衛生署「於兩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如今已經七月,衛生署公然違抗行政院決定。
蔡素玲說,醫審會是法院或檢察機關徵詢意見的管道,雖然是由衛生署設置,但因為依照專業審議制度,所以行政方面無法介入,「算是司法鑑定過程的一環」,所以無法提供醫審會名單。
衛生署專門委員王烔琅表示,行政院訴審會的決定文並沒有要求衛生署一定要提供名單。
陳情人魏再團描述整個事件時表示,女兒魏淑華於一九九三年因情緒欠穩前往凱旋醫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療,期間一度病情好轉遭院方「未通知」逕行轉院至高雄縣大寮復健中心繼續治療,但沒想到經查後發現大寮分院竟是無照醫院。
魏再團質疑,他女兒在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九日遭同房病友溫月盆無故毆打成為植物人,「為什麼院方要將有攻擊性病人與無攻擊性病人安排同房」?事件發生後,院方處置明顯有問題,先轉送至鄰近小醫院,後轉送高雄榮民總醫院遭拒,最後送至高雄邱外科,嚴重延滯醫治時機。
他說,凱旋醫院於事發後一年六個月,自動向女兒就醫醫院及護理之家繳納醫療及護理費用,共計新台幣六十二萬餘元;後來以無經費為由,拒不再賠償,他才申請國家賠償。
羅世雄希望,衛生署能儘速提供醫審會名單,讓魏再團能得到應有賠償,安度照顧女兒的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