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萬藏角 一年後面目非 銀行不兌換 記者會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6/11/16
高雄市婦人唐鶯鶯瞞著家人跟會,去年七月將標得的四十八萬四千元會款藏在牆角後忘了,直到日前清理房間「意外」發現,千元大鈔已受潮腐爛。
連日來,唐鶯鶯帶著這堆「廢紙」,奔走於台銀高雄、台南分行請求兌換新鈔,但都遭拒絕。昨天她求助立委羅世雄,台銀高雄分行襄理蔣宗學出面檢視後,結論是須請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協助辨識。
唐鶯鶯表示,去年七月底標得會款後,用舊報紙包上,藏放在住家三樓空房間牆角,準備過幾天拿去銀行辦定存,準備兒子未來結婚用;沒想到竟然忘了。
一周前,清理三樓房間突然發現這包錢,暗叫一聲「完了」,扯開舊報紙一看,傻住了,五綑千元鈔票都已被窗戶滲入的雨水淋濕爛成一團,又全部黏在一起。她告訴丈夫,還被丈夫「念了一個下午」。
台銀高雄分行襄理蔣宗學表示,依照中央銀行訂定「破損券兌換標準」規定,鈔票破損面積低於四分之一時,可獲全額兌換;如果破損面積未達二分之一,仍可獲兌領半額新鈔。破損面積超過二分之一,就不能兌換了。唐鶯鶯的鈔票已無法辨識,所以台銀未同意兌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