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 政府只管發包,默許廠商違法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02
政府只管發包,默許廠商違法
公共工程案件應積極規範得標廠商符合勞動法令 記者會
日前,台中市垃圾場擋土牆補強工程發生嚴重工安事件,造成2死2傷意外。事故發生後赫然發現發生意外勞工竟未投保勞健保,致使其完全沒有職業災害相關保障。然而,此一案例並非首樁,92年底台鐵林內站油漆工人因觸電造成全身三至四度灼傷,幾乎喪失謀生能力、去年7月板橋污水下水道工程3名勞工因缺氧致死…等,此些公共工程案例,政府機關作為承攬關係之定做人,卻容許得標廠商躲避為勞工納保的義務。經統計發現,公共工程案件發生職業災害勞工,未加入勞工保險的比例相當高(95年統計高達49%),嚴重損害勞工權益。尤其,馬政府日前提出擴大內需政策,未來將有更多的公共工程案件,更應正視此一問題。因此,立法委員黃淑英、與台灣勞工陣線於12月3日(三)上午十點,假立法院中興大樓106貴賓室召開「政府只管發包,默許廠商違法-公共工程案件應積極規範得標廠商符合勞動法令 記者會」,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公共工程採購案件訂定積極性採購規範,以確保勞工相關保障,避免類似悲劇一再重演,並邀請勞委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代表進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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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3(三)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6貴賓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台灣勞工陣線
新聞聯絡人: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助理 黃怡翎 2358-8111
台灣勞工陣線 秘書長 孫友聯 2311-5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