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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入股人力公司,成蒐集個資最佳管道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0/03/16

立法委員潘孟安今(1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經濟部投審會,針對中資來台只進行形式審查,連未開放中資入股的「就業服務業」都核准通過,形同放任中資堂而皇之藉此蒐集國人個資,這種開門揖盜的行為,與賣國無異。

潘孟安指出,去(2009)年10月12日,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通過大陸地區人民余文華(持股10%)及鄧鎧劍(持股90%,後擔任數字科技公司法人代表董事)2人轉投資之薩摩亞商盟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MINT PROFIT GROUP CO.,LTD.)申請匯入相當於新台幣3,200,000元(約9萬8,163美元)等值之外幣,認購國內現有事業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股(投資事業增資後,中資持股4%)。此一「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轄下網站分別有518人力銀行、591房屋租售網、8891汽車交易網、8591寶物交易網、1796社群網。

近期電子媒體大力播送「518人力銀行---免費幫你找人才!」、「591租屋網---出租就是快!」,這兩則廣告人力仲介及租屋仲介廣告;透過密集曝光,已吸引台灣多數民眾目光,該職業仲介廣告並宣稱求職者有「千萬次曝光」的網站流量、每天有「6萬人」在服務平台上找工作,挾著免費及登錄履歷可抽現金獎的造勢,網站上登錄的個人資料數量快速增加。

據查,數字科技公司在經濟部登記的商業資料,就業服務及不動產仲介服務都不屬該公司登記的業務項目,針對就業仲介服務部份,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34條規定,依同法第65條,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勞委會對此大張旗鼓的違法行為,既無開罰,也無任何查察動作,已然失職;更荒謬的是,主管中國資金來台投資審查案件的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也只憑藉該公司提供的書面資料,就認定沒有違法,未發現該公司尚經營未核准開放中資來台的「就業服務」及「不動產仲介服務」業務,草率同意中資入股,讓台灣民眾個人資料暴露在中國情治單位監督的風險下,試問,此舉跟開門揖盜有什麼差異?

經濟部公佈行政命令「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實質法規命令「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項目」,以命令方式迴避立法院監督,審查過程也僅以書面審查,只要審查委員會決議通過,中資可投資許可項目內的國內任何企業;潘孟安憂心的說,魔鬼藏在細節裡,中國已經改變以往投資大規模企業的模式,入股小規模、具敏感性的企業取得掌控權,是中國現階段的侵台策略。

潘孟安表示,「亡羊補牢,未為遲也」,他要求投審會撤銷該中資投資許可,勞委會並應依法就數字科技公司違法執行就業服務業務的行為開罰,NCC更應立即要求各媒體停止播送該違法廣告,為國人個資外洩情況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