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便利商店陳列琳琅滿目的飲料商品,尤其最近氣溫不斷飆高,隨處可見孩子們湧進店家買上一罐清涼的飲料解渴。根據兒童福利聯盟的調查,臺灣約有四成五的孩子「每天」喝飲料,比例高居世界第二!立委王育敏與董氏基金會今天(7/12)召開記者會指出,市面上多數水果口味的飲料,裡頭的果汁含量都極低,甚至只有水果「味道」而完全不含果汁,但不論大人或小孩,都容易被飲料的名稱和包裝誤導,無法正確判斷飲料的成分。
董氏基金會去年(100年)和今年三至五月間,以焦點團體的方式,針對不同族群的成人及國小二至四年級的學童進行調查,以60支市售果汁含量低於10%及完全不含果汁的飲品來測試,主要詢問受測者從飲料外包裝來看,認為飲料中是否含有果汁、是否含有10%以上(或以下)的果汁。調查結果發現,在前十名容易被誤解的水果口味飲料當中,成人的誤解指數介於30%至50%,國小學童的誤解指數則高達60%至83%之間。
值得注意的是,檸檬茶、檸檬紅茶等完全不含檸檬原汁、但有檸檬口味的茶飲,在本調查前十名易誤導民眾的飲品中,就佔了五成以上!例如:美○○○○○桑那檸檬茶、7-○檸檬紅茶、立○檸檬茶、立○○○檸檬紅茶、黑○檸檬紅茶ICE等飲料,都不含檸檬汁,反倒添加了「檸檬酸」和「檸檬香料」。更令人驚訝的是,多數民眾竟以為這些檸檬口味茶飲所加入的「檸檬酸」,就等同檸檬汁;實際上,檸檬酸只是一種食品添加物,絕大部分市售的檸檬口味茶飲裡頭,連「一滴檸檬原汁」也沒有,這些茶飲的檸檬味,完全是用化合物調製,飲品的成分實在「騙很大」!
董氏基金會調查發現,民眾容易根據品牌知名度、包裝上有真實的水果圖片、飲料名稱有水果意涵、國外進口等因素,就認定飲料中含有果汁或果汁含量豐富。董氏基金會在去年(100年)8月間,曾針對13種較易產生誤導的飲料,和業者進行溝通,建議業者在飲料包裝上不使用真實的水果圖片,品名標示水果「口味」,在包裝明顯處標示果汁含量。今年董氏基金會再度調查這些飲料,結果發現6支飲品已停產,而產品包裝有改善的飲料,民眾誤解飲料成分的比例明顯較低。由此可知,只要業者改變水果口味飲料的包裝,就可以大幅降低消費者被誤導的機會。
立委王育敏指出,依據「食品管理法」第1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目前對於果汁飲品雖訂有規範,但食管局只要求「果汁含量10%以上」的飲料必須標示果汁含量,「果汁含量不超過10%」的飲料則完全沒訂規範。王育敏表示,日本政府對於含有果汁的飲料,特別訂定「水果飲料標示基準」,不論果汁含量多寡,業者都必須在飲料包裝上清楚標示果汁含量,並詳細規定包裝的內容,例如:飲料包裝文字標示的顏色和背景對照下必須顯而易見,且標示文字的大小應足以清楚辨識。王育敏特別強調,即使果汁含量極低或完全不含果汁,在日本進口的飲料包裝上,仍可清楚見到「果汁0.1%」或「無果汁」的標示;日本政府對於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可見一斑。
依食管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容易產生誤解之情形,否則依食管法第32條,可處業者4萬元至20萬元的罰鍰。因此,立委王育敏強調,飲料業者若使用過度誇張的包裝或廣告,造成消費者誤解或混淆,衛生署食管局應加以處罰。
對於水果口味飲料包裝標示的問題,立委王育敏要求衛生署食管局應立即檢討、修正現行的行政命令,並落實以下三點改進對策:
1.果汁含量低於10%的飲料,包裝上應清楚標示「果汁含量百分比」。
2.未含果汁而僅有水果口味的飲料,包裝上應清楚標示「無果汁」。
3.針對包裝不實、誇張或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的飲料,應立即開罰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