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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墜樓,無「法」管?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2/08/22

兒童墜樓,無「法」管?

立委王育敏擬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防止孩童墜樓悲劇一再發生

發稿日期:101年8月22日

近來兒童墜樓事件頻傳,今年暑假至今還不到兩個月,竟已發生7起兒童墜樓事件,造成孩子3死4重傷!有家長關心孩子的安全,想在自宅外窗和陽臺裝設防墜設施,結果卻遭社區管委會制止,於是向立委王育敏陳情。王育敏今天(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並不合理,將著手進行修法,讓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可以在外牆的窗戶或陽臺裝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

王育敏指出,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公佈的台灣事故傷害統計資料,民國95年至100年間,高達99名兒童因墜樓或跌落致死!另據國健局與國家衛生研究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合作的「2009年國民健康訪問暨藥物濫用調查」指出,過去一年有因事故傷害而就醫的兒童,有10.3﹪是因墜落或跌倒而就醫,高居兒童事故傷害的第一位,其次才是交通事故傷害(1.6﹪)和燒燙傷(0.9﹪)。顯見墜樓問題已成為兒童居家生活的殺手,嚴重威脅兒童安全。

王育敏表示,公寓大廈是現今社會非常普遍的建築型態,有些民眾因為擔心兒童可能墜樓,於是在陽臺外面裝設隱形鐵窗或其他防墜設施,卻遭到管委會以破壞大樓美觀,恐影響房價為由加以制止。然而,民國99年時,曾發生家長希望裝設防墜設施,卻遭管委會制止,造成兒童不幸墜樓死亡的悲劇!依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的規定,住戶若要在大樓外牆面加裝隱形鐵窗或其他防墜設施,依法必須受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如果住戶經管委會制止後仍不遵從,將遭縣市政府開罰4到20萬元的罰鍰!王育敏認為,維持大樓美觀的考量,若凌駕於兒童生命安全保障之上,實在不合情理,教人無法接受! 

王育敏另指出,目前《公寓大廈規約範本》雖提及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的住戶,可在外牆的窗戶或陽臺設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讓家有孩童的住戶不受管委會的限制,自行加裝家中孩童所需的安全防護措施。然而,此規約範本只是參考性質,並不具法律拘束力。王育敏認為唯有透過修法,才能真正為想保護孩子的住戶解套;因此,她將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讓家有12歲以下孩童的住戶,若基於兒童居家安全,而在自家的陽臺或窗戶裝設防止墜樓設施者,即不須受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的限制。王育敏強調,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08年的「兒童傷害預防全球報告」中指出,在預防兒童事故傷害方面,為窗戶防護欄立法的策略已證明是有效的,亦可佐證她提案修法的必要與重要。

要澈底預防兒童墜樓的悲劇,除了加裝大樓防墜設施,王育敏認為政府更應加強相關教育宣導。由於6歲以下幼童的好奇心強,喜歡爬高爬低探索新事物,對於墜樓的危險往往缺乏認知。因此,除了從硬體設施限制孩子開窗或攀爬陽臺之外,教導孩子認識墜樓危險,進而懂得遠離窗邊、陽臺等危險區域,也非常重要。

王育敏強調,美國有民間團體分別印製「照護兒童」宣傳手冊,以及可貼在紗窗上的墜樓警告標示貼紙,積極向民眾宣導推廣。由於這些民間團體的宣導奏效,根據美國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推估,2000年時美國兒童從窗戶墜落死亡的人數,比1993年時足足減少了33%;而美國墜樓意外的件數,2001年時甚至比1994年時減少了六成。可見宣導手冊及警示貼紙的印製發放,對於避免兒童發生墜樓意外,確實有預防的效果。

王育敏建議內政部兒童局應參考美國的作法,印製「墜樓警告標示貼紙」,並透過各種管道發給家有幼童的民眾,好讓家長將警示貼紙貼在自家窗邊。雖然幼童可能還不識字,但透過父母的細心教導,小朋友也能從警示貼紙的圖樣中理解墜樓的危險,進而發揮預防兒童墜樓意外的功能。王育敏進一步建議兒童局,除了印製墜樓警示貼紙之外,亦應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充分合作,例如:在國健局印發的「兒童健康手冊」中附贈墜樓警示貼紙,或透過小兒科診所、公私立幼兒園、社區保母系統等單位,擴大發放警示貼紙給幼童家長,使廣大的育兒家庭都能受惠,避免兒童墜樓悲劇一再發生。

對於兒童墜樓問題的防範,立委王育敏提出以下兩大訴求,盼能雙管齊下:

1. 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增修第二項除外規定,讓家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得以在自家陽臺或窗戶加裝防墜設施,而不受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的限制。

2. 擴大發放墜樓警告標示貼紙:內政部兒童局應印製墜樓警告標示貼紙,並協調國健局於發送「兒童健康手冊」時,一併附贈貼紙給新生兒父母,或透過小兒科診所、公私立幼兒園、社區保母系統等單位,擴大發放貼紙給幼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