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服務不及格 身障者就業沒未來
發稿日期:102年5月14日
我國憲法雖然明文保障人民的工作權,也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但身心障礙者求職時卻經常碰壁。立委王育敏、楊玉欣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14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有身心障礙者報名參加各縣市政府舉辦的教師聯合甄選考試,卻因地方政府未提供身障者應考服務,或提供的應考服務不周全,導致身障者遭遇就業障礙。
與會的全教總吳忠泰副理事長指出,身心障礙者想要從事教師職類進入此競爭性職場工作,必須跟一般人一樣,歷經「過五關、斬六將」的教師甄選過程。身障者和一般人一樣,必須用自己的專業能力獲得職務,如果在教師甄選過程提供的應考服務不周全,就無法考出身障者真正的專業能力,也違反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身障者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機會的立法目的。
立委王育敏表示,檢視去年各縣市政府辦理的教師聯合甄選簡章,發現身障者應考服務申請表中的服務項目幾乎相同,但實際提供給身障者的應考服務,卻比大考中心還不如!以試題為例,大考中心會根據身障生的需求,提供放大版試題、點字試題、盲用電子試題、語音播放試題等特殊試題;但各縣市的教甄應考服務,卻只提供放大字體的試卷,並無可獨立閱聽讀的電子試題或語音試題。此外,身障生在教甄應考時,可能需要主辦單位提供或自備盲用電腦,但大多數縣市的身障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卻根本沒有電腦輔具的選項。
立委楊玉欣也指出,縣市政府往往將教甄工作委託給學校,但承辦的學校卻沒有提供身障者應考服務的經驗,或者沒有組成特殊需求審查人員資歷及機制的經驗,甚至口試或試教評審不知身障者擔任教師後,可運用勞政單位的資源,因此害怕雇用身障者。
全教總特教委員會的謝曼莉顧問表示,各縣市教甄雖和大考中心一樣,延長身障考生的應考時間,但有身障考生陳情,縣市教甄的應考時間即使延長了20分鐘,由於考題並未減量,題數仍然做不完!也有身障考生到了考前三天,還沒接到主辦單位通知特殊應考需求的審查結果,直到身障考生自己打電話詢問,承辦人在抽屜裡找半天才找出來。甚至有身障者報名教甄時,承辦人直接告訴考生「最好去找別的工作」;有些縣市不但未提供身障者應考服務,甚至還限制「肢障不影響教學者」才能報名,嚴重剝奪身障者的就業權益。
過去大考中心積極回應各方要求,提供愈來愈完善的身障考生應考服務;教育部身為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更應率先做好模範。為此,立委王育敏、楊玉欣和全教總提出以下五點訴求:
1.應訂定「教師甄選身心障礙者應考服務辦法」供各縣市依循。
2.應考服務辦法應考量筆試試題量與考試時間之相關性。
3.提供電子試題、語音試題,並允許使用電腦設備。
4.各縣市教育局處調度該縣市特教資源中心較大型之輔具,提供行動不便身障考
生使用。
5.勞委會職訓局對教師工作提出工作所需之職務再設計範例,供教評委員或教
甄評審委員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