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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兒童肥胖 限播垃圾食物廣告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2/10/02

台南市一家醫院針對市區847名學童進行調查,發現超過四分之一學童有體重過重及肥胖問題,當中還有不少孩子因此有脂肪肝跟肝指數上升情況,更誇張的是脂肪肝年齡最小竟然只有5歲….(2012/8/30)

曾幾何時,電視變成許多人吃飯時不可或缺的配菜。「吃飯配電視」已是許多現代家庭的飲食習慣,而在這段用餐時間當中,孩子不知不覺地收看一堆垃圾食物廣告,導致健康出現隱憂。根據教育部統計處99年度學生健康檢查資料顯示,國小學童過重及肥胖比率為25.9%,國中學童過重及肥胖比率為27.7%,可見過重肥胖的問題相當嚴重!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兒盟)今天與王育敏立法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分析台灣孩子愛看的卡通節目當中 ,垃圾食物廣告內容以及所佔比例,結果發現台灣兒童平均一年收看超過八千個(8,325)垃圾食物廣告,假日播得比平日還密集,平均每6.6分鐘就會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用餐時段的垃圾食物廣告出現頻率,甚至是其他時段近1.6倍! 其中飲料類(44.3%)最為大宗,零食(24%)、速食店(16.4%)次之。相較目前世界各國相當重視兒童肥胖問題,針對相關的廣告,已明訂許多製播規範,在台灣垃圾食物廣告完全不設防,孩子們打開電視一邊看卡通一邊接受這些拍得相當可口、溫馨的「垃圾食物」廣告的洗腦,理所當然的大快朵頤,實在令人擔憂他們的健康!兒盟與立委王育敏共同提出NCC應研議垃圾食品廣告製播標準、限制垃圾食品在兒少頻道及兒少節目中播廣告及促銷、禁止業者以送贈品的方式行銷垃圾食品三大訴求,希望能具體防範兒童過重問題,保障兒童健康。

兒盟研發處邱靖惠組長說明召開這次記者會的目的:兒盟過去調查發現四成五(44.6%)的兒童少年經常收看卡通節目,但這些孩子愛看的節目穿插的廣告有很高的比例是垃圾食物,也難怪孩子們放學後含糖飲料一罐接著一罐喝、薯條、洋芋片一口接著一口吃個不停,小胖子愈來愈多,在美國開始對肥胖宣戰的同時,台灣卻還繼續放任這些垃圾食物廣告繼續給孩子們洗腦,令人憂心。

為了更瞭解台灣兒童接觸垃圾食物廣告的頻率與內容,於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9日,就孩子收看電視時間最長的暑假期間,針對最熱門的卡通節目進行廣告監看;這些熱門卡通節目共14個,包含:航海王、火影忍者、喜羊羊與灰太郎、海綿寶寶、哆啦A夢、新名偵探柯南、BEN 10外星英雄、飛哥與小佛、烏龍派出所、魔導少年、犬夜叉、Dora、我們這一家、蠟筆小新,這些節目分別於5個兒童頻道(迪士尼、Animax、東森幼幼台、MOMO親子台、卡通頻道)與7個綜合頻道(衛視中文台、八大綜合、台視、華視、東森綜合台、超視、AXN)中播放。

台灣兒童平均一年收看超過八千個(8,325)垃圾食物廣告,假日播得比平日更密集

首先檢視卡通節目中垃圾食物廣告 出現的頻率:在平日(週一至週五),垃圾食物廣告平均每小時出現8.7次,而假日(週六、週日)平均每小時出現10.1次;進一步計算垃圾食物廣告佔所有廣告的比例,假日(34.8%)較平日(28.3%)高出許多。

對照台灣兒童平日、假日平均看電視的時間 後,發現孩子平日每天看64.5個電視廣告,其中18.3個是垃圾食物廣告,假日每天看98.6個電視廣告,其中34.3個是垃圾食物廣告,一年下來,台灣兒童平均一年看二萬七千個以上(27,024)的電視廣告,其中超過八千個(8,325)是垃圾食物廣告。

平均每6.6分鐘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

用餐時段的垃圾食物廣告出現頻率,是其他時段近1.6倍

整體來說,觀察每週垃圾食物廣告出現的頻率,平均每6.6分鐘會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進一步比較「用餐時段」(中午12點至下午1點與下午5點30分至7點)這段時間與「其他時段」的垃圾食物廣告播放頻率時,用餐時段的垃圾食物廣告每10.4分鐘出現一次,而其他時段每6.3分鐘出現一次。倘若家中的習慣是「吃飯配電視」,那麼在這段時間中,大人與小孩也不知不覺地接收了更多的垃圾食物廣告。

飲料類廣告(44.3%)最為大宗

零食廣告(24%)、速食店廣告(16.4%)次之

在垃圾食物廣告中,以飲料類廣告為最大宗,佔所有垃圾食物廣告的四成(44.3%),零食廣告、速食店廣告次之,分別有二成四(24%)、一成六(16.4%)。飲料類廣告包含蔬果汁飲料、茶類飲料、汽水、咖啡…等,其數目遠遠高於其他類型的垃圾食物廣告;速食店廣告以麥當勞、肯德基、漢堡王為主;而零食廣告則包含洋芋片、餅乾、巧克力…等。

他山之石

目前世界各國相當重視兒童肥胖問題,針對相關的廣告,已明訂許多製播規範,值得借鏡,見下表。

除此之外,紐約市更於9月13日通過餐飲業禁售470毫升以上的汽水和含糖飲料,成為美國第一個禁售大杯或大瓶汽水和含糖飲料的城市;在丹麥,2011年就開始向國民徵收「脂肪稅」,法國政府近來也對含糖飲料業者課「肥胖稅」,針對每罐含糖飲料加收1%的稅,可見從國際上深切重視並從法律面管制垃圾食物。王育敏立委表示,反觀台灣,一打開電視可以看見充斥的垃圾食物廣告,因此有適度限制垃圾食品廣告與行銷之必要。

除了垃圾食物廣告外,許多餐飲、速食業者常以附贈贈品,作為吸引孩子購買的手段。根據美國公益科學中心 (CSPI)指出,以贈品作為行銷垃圾食物的手段是造成兒童肥胖人數攀升的原因之一,應該立即禁止。在美國舊金山市已立法《健康食物條例》(Healthy Food Incentives Ordinance) 禁止垃圾食物附贈贈品的商業行為,目的就是減少兒童受到垃圾食物的吸引,抑制肥胖症的盛行。

呼籲「打擊肥胖 拒絕垃圾食物」

對於兒童過重問題的防範,兒盟與立委王育敏共同提出三大訴求:

1. NCC應研議垃圾食品廣告製播標準:王育敏和兒盟共同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針對相關的廣播電視廣告製播標準,研議增列垃圾食品廣告的管制規定,藉此降低兒童觀看此類廣告的機會。

2. 限制垃圾食品在兒少頻道及兒少節目中播廣告及促銷:由於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並無管制垃圾食品廣告及促銷的相關規範,加上兒童、少年因身心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垃圾食物廣告促銷的影響,無形中養成不健康的飲食習慣。對此,王育敏本會期將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提案,要求兒少頻道及兒少節目播放垃圾食物廣告的頻率,應予以限制。至於垃圾食品的認定基準,細節部分則授權衛生署訂定。

3. 禁止業者以送贈品的方式行銷垃圾食品:有鑑於兒童非常容易受到贈品的誘惑,常常為了得到新奇的玩具等贈品,不知不覺就吃下許多高糖、高鹽、高油的垃圾食品,對身體產生不良的影響。王育敏和兒盟呼籲衛生署,應禁止業者以附送贈品的方式行銷、販售垃圾食品,避免兒童肥胖問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