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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再度調漲?台電「霸菱事件」不能讓全民埋單 刊載者:林佳龍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22

林佳龍立委今(2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強調先調查台電購煤弊案。再提電價調整方案,不能讓全民平白埋單。林佳龍表示,台電購煤問題不明,卻以有破產之虞而提出多項電價調整方案,並透過媒體大肆炒作電價調漲之正當性,企圖以各種似是而非之論述來掩蓋事實。陳沖先生更以行政院長之尊大力為台電背書,聲稱調高電價有利台電長期投資和服務品質提昇,這是不是昧於事實或有意成為掩蓋真相之幫凶?林佳龍將台電購媒的弊案提送監察院和特偵組,在真相未明之前,立法院不該通過任何電價調整方案,不能讓全民為台電之失職甚或違法埋單。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之預算表顯示,今年台電之營業總收入高達5,586億元,比去年增加338億元,林佳龍表示,台電今年之營業總支出卻由去年之5,724億元暴增為今年之6,341億元,增加金額高達616億元,造成278億元之純損,台電恐有破產之虞。

林佳龍立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台電事業機關虧損由去年之1,186億元,暴增為今年之1,993億元,增加金額高達807億元。台電之業主(股東)權益由去年之3,551億元,遽減為今年之2,792億元,減少金額高達758億元。若情況未能改善,台電今年度之累積虧損將達台電3,300億元資本額之60%,屆時台電必須依照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召開股東會,若公司資產顯然不足以抵償負債務,則將可能聲請重整或宣告破產。

林佳龍立委指出,台電100年度之財務報表與101年度之預算表顯示,台電火力發電費用由去年之2,756億元,暴增為今年之3,347億元,增加金額高達591億元,這項預算增加佔台電今年營業總支出預算增加(即616億元)之96%,換句話說,火力發電費用增加幾乎是造成今年台電鉅額虧損之唯一原因。

林佳龍立委提出製表,台電96~100年度之火力發電預算平均增幅為6%,但今年之增幅卻高達21%,近年煤價之高峰期發生在2008年7月間,且2008年第四季至2011年底之國價煤價平均價格低於每噸100美元(圖一),為何台電今年火力發電費用增幅如此之高?

根據壹週刊2008年10月之報導,台電在2008年7月煤價創歷史新高時以每公噸164美元購買150萬噸燃煤,並簽長約買到2016年。台電表示當年總共開標9個燃煤長期合約,每噸平均價格為125美元,絕非「天價購煤」。無獨有偶,台電液態瓦斯(LNG)採購成本也比日、韓兩國偏高。林佳龍立委質疑,當監察院在2008年11月完成分案準備調查台電購煤之際,台電木柵倉庫卻突發竊案,失竊燃煤採購有關付款發票及裝船文件影本,啟人疑竇。

林佳龍表示,台電購煤長約黑幕重重,雖在2009年開始訂定「電價燃料條款機制」,並定期公布化石燃料發購電加權平均每度燃料成本資訊,但燃煤與LNG採購資訊仍然不公開透明。林佳龍提出,若因燃煤期約價格嚴重誤判和隱瞞事實,而致公司有破產之虞,將如同當年霸菱銀行(Barings Bank),這家擁有233年悠久歷史之英國銀行因交易員李森(Nicholas W. Lesson)之期貨和選擇權操作誤判和隱瞞事實而宣告破產。

林佳龍立委強調,台電購煤問題不明,卻以有破產之虞而提出多項電價調整方案,並透過媒體大肆炒作電價調漲之正當性,企圖以各種似是而非之論述來掩蓋事實。陳沖先生更以行政院長之尊大力為台電背書,聲稱調高電價有利台電長期投資和服務品質提昇,這是不是昧於事實或有意成為掩蓋真相之幫凶?監察院和特偵組應迅速展開調查。在真相未明之前,林佳龍表示,先調查再提電價調整方案,不能讓全民平白埋單,立法院不該通過任何電價調整方案,不能讓全民為台電之失職甚或違法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