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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5000萬的黑機關 新聞局Hold不住 刊載者:林佳龍委員 刊載日期:2012/04/24

行政院新聞局即將在520併入行政院、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外交部等部會,卻在解散前一個月招標出去一個五年5000萬的黑機關--「數位媒體收視行為調查及稽核委員會」,曾任新聞局局長林佳龍今(24)日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呼籲新聞局不要Hold不住,在曲終人散進入歷史之際,做出錯誤的決定。林佳龍員表示,該稽核委員會不但沒有法源基礎,也無從監督,裡面更有球員兼裁判、內神通外鬼的斑斑鑿跡,且委員採無給職一年的運作還需要1000萬。

林佳龍委員指出稽核委員會至少存在三大弊端。問題一是行政院新聞局5/20後正式消失,卻一舉編列5年預算計畫,是否合適?數位化媒體收視率調查,牽涉到有線電視平台、MOD平台與無線數位電視平台,相關平台分別由廣電三法、電信法規範,主管機關為NCC,新聞局的媒體監理權責,早已經移交NCC,本計畫由新聞局主導,經濟部工業局負責,是否有侵害到NCC權責?

林佳龍委員指出問題二是稽核委員會是黑機關,稽核委員會並沒有法源基礎,到時候會由誰來監督? 若媒體完全數位化後,收視率調查應由NCC主導,是否需要成立一個體制外的單位來辦理收視率調查? 經濟部工業局是否為收視率調查之主管機關?經費是否合法編列,在編列後由誰負責預算監督?

林佳龍委員表示,更令人質疑的是整個稽核委員會是否圖利特定機關人選? 台灣的收視率調查,長久以來因廣告主與尼爾森採用的”保證CPRP”制度,而為外界詬病。林佳龍委員也質疑,新的收視率稽核委員會,廣告相關的代表所占席次過多,是否會影響制訂出來的方式缺乏公正與客觀性?稽核委員會號稱”第三公正單位”,由學者專家、業者、收視率調查公司等單位組成,訂定收視率與收視質調查方式後,交由尼爾森公司執行。此稽核委員會訂定出的方式,是否是最符合公眾利益之方式?若不符合公眾利益,是否有其他監理稽核委員會之方式? 稽核委員會是否會成為另一個製造收視率問題的”太上機關”?

「數位媒體收視行為調查及稽核委員會」問題疑點重重,AGB Nielsen的收視率調查廣為外界所詬病,在類比媒體時代,由於其一家壟斷,造成相當多的問題。在數位媒體時代,收視率調查上有機會打破尼爾森一家壟斷,但稽核委員會卻將尼爾森納入”合作機關”,未來在制定方法後,”交由尼爾森執行”,是否圖利特定外商,值得商榷。新聞局趕在本周決標,以赴4月27日經濟部成立「數位媒體發展中心」,曾任新聞局長的林佳龍委員表示,新聞局不要為了拚業績而引發無盡的爭議,趕快懸涯勒馬還來得及亡羊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