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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留生路!不要消滅瓦斯業者 刊載者:林佳龍委員 刊載日期:2012/09/24

今(24)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偕同來自各縣市的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向中央營建署及消防署請命。林佳龍說,「安全第一」,在瓦斯業者同意遵守「瓦斯不落地」政策及維護居民生活安全的同時,政府也要為瓦斯業者解決困境,為他們的生計謀求出路。

由於目前法規規定一般瓦斯營業場所儲放的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128公斤,等於瓦斯行不得儲存超過6桶瓦斯,當裝載瓦斯桶的車輛在市區暫時停放服務消費者時,也會被消防局開單告發。記者會中各縣市的瓦斯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表示,瓦斯不落地政策因為未搭配開放空間做容器儲存室,也沒有提出輔導業者改進營運方式,一昧以祭出高額二萬到六萬的罰單,全國業者一年來哀鴻遍野。台中市瓦淤公會理事長何碧雄也表示,已有六十多名業者對市府一年多來罰單滿天飛,簡直是對業者趕盡殺絕,甚有傳言說因為市庫困難,就以開罰單來挹注。

林佳龍委員表示,法令規定瓦斯總儲氣量不得超過128公斤,但主管機關也要幫業者解決氣瓶車停放及轉運瓦斯桶的困境,並積極輔導業者改善儲存超量問題,不能全是以〝棒棍〞手段伺候業者,「政策引導的胡蘿蔔在哪裡?」。林佳龍在會中提出,瓦斯總儲氣限量絕對是保護所有人的安全,瓦斯不落地政策也是追求安全第一,但是政府的政策不能用圍堵的方式壓制業者,大禹治水也是以開山移石,疏洪導水,如果只是一昧以開單告發,而不幫業者尋求生路,就是逼人民拉白布條走上街頭。會中來自全國各縣市的瓦斯同業公會理事長表示,如果中央部會在不為瓦斯業者尋求解決方案,本周五全國各地的業者將串聯,在台中拉布條走上街頭。

今天記者會中出席瓦斯公會代表提出三大訴求。一、請內政府營建署主動規劃氣瓶車停留的用地限制與規定,尋覓適當地點提供業者停放或轉運,例如開放空間做容器儲存室,或尋找地下化容器儲存室。二、放寬業者於送貨時暫時停放時間限制,否則賺得瓦斯費用都不及繳交的罰緩。三、政府應主動積極輔導與協助業者,不是消滅業者。今天參加記者會的有有全國液化氣體燃料商業聯合會理事長吳劍勳、基金會動市長李秋金、台北市理事長林廷忠、省聯合會理事長林添福、高雄市理事長蔡聯芳、苗栗縣理事長吳昭興、台中市理事長何碧雄等十六人。與會還有營建署都市計畫組副組長廖耀東、消防署張裕忠專門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