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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賺走了我們的瓦斯費?」 刊載者:林佳龍委員 刊載日期:2012/10/02

立法委員林佳龍指出,中油掌握了全國天然氣的接收港口,長期實質的壟斷台灣的天然氣市場,過去三年來光是在販賣給彰化以北(第一類)家庭用天然氣的獲利就高達50%,退輔會則透過投資公用瓦斯公司,創造了「中油-退輔會-公用瓦斯公司」的龐大利益共生結構,賺取壟斷性暴利,更透過技巧性持股,規避監督,整個公用瓦斯市場可說是壟斷、暴利及肥貓三大問題!

根據統計,退輔會總共投資了16間(欣X)公用瓦斯公司,彰化以北(第一類瓦斯公司)的市佔率57.29%,彰化以南(第二類瓦斯公司)更高達97.2%,前者的投資報酬率為20.74%,後者則為12%,儘管在2011年經濟部依「天然氣事業法」訂定「公用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兩者的獲利仍分別高達18.63%及13.72%,遠高於「天然氣事業法」所規範的的股東投資報酬率(圖一),經濟部能源局並未依法落實新的合理利潤規範,導致退輔會所屬的公用瓦斯超額獲取利潤。

可惡的是,退輔會長期壟斷公用天然氣市場,獲得暴利外,退輔會所派任的董監事大都屬於酬庸性質,由退休將領等特定人士輪流擔任,缺乏專業資歷,卻利用壟斷市場得來的高利潤發放高額董監事酬勞,退輔會從2003年到2011年平均每年發放所屬事業董監事盈餘分配及交通費高達3000萬以上。(圖二)

然而,這一切的不公平,卻在退輔會的刻意操作下,對公用天然氣公司的持股比例,技巧性的控制在50%以下,刻意讓這些公司無法成為法定「國營事業」,規避政府部門和立法部門的監督,退輔會仍然掌握董監事任用權,與地方派系及民間股東共同治理,變成不被監督的利益共生結構。(表一)

林佳龍表示,除了不合理的高額董監事酬勞外,退輔會也利用藉由壟斷市場得來的公用天然氣公司高額獲利,填補退輔會事業的虧損;歷年來,退輔會發生諸多轉投資後的重大虧損案例,以榮工公司為例,光從2003年到2011年的累積虧損就超過130億元,卻仍一直維持國營,不民營化或者甚至結束營業,所有的虧損都由公用天然氣公司及其他投資事業的盈餘來填補,這對廣大的公用天然氣家庭用戶是不公平的,為何使用公用天然氣的家庭用戶,需要負擔這些公司的虧損?

退輔會長期壟斷公用天然氣市場所衍生的種種弊端,林佳龍要求如下:

1.退輔會馬上調降所屬公用天然氣公司的天然氣售價,「第一類」家庭用天然氣調降10%,「第二類」調降5%,讓股東投資報酬率回歸到正常的合理利潤制度。

2.退輔會以專業導向派任所屬公用天然氣公司的董監事和總經理,改變積習已久的酬庸文化。

3.退輔會退出公用天然氣公司的投資和經營,透過「全民釋股」推動所屬公用天然氣公司全面公開上市或上櫃,以活絡資本市場、提升經營效率,並讓全民都可持有壟斷性公用事業的股票,不再圖利特定民間股東和地方派系。

另外,林佳龍針對中油壟斷我國天然氣供應市場所衍生的問題,特提出以下相關的改革主張:

1.經濟部馬上檢討「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訂定更完善的合理利潤計算方法。

2.經濟部馬上檢討為何中油過去三年來在「第一類」家庭用天然氣的獲利高達50%以上,也監督中油不得利用該類天然氣的獲利來補貼其他部門的虧損。

3.經濟部馬上評估開放中油公司所掌控天然氣接收港口、大型儲槽和跨區輸氣管路,讓這些設施成為真正的「公共財」(Public Goods) 或共同載體(Common Carrier,就像中華電信的固網一樣),讓其他業者也可利用這些載體來接收、儲存和輸送天然氣,落實天然氣市場自由化政策。

4.經濟部同時評估讓台電自行採購發電用天然氣,不要再讓廣大的用電戶因中油在天然氣有所獲利而「被剝兩次皮」。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4-press/487-2012-10-02-05-4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