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助理組工會遭拒 立委鄭麗君: 歧視學生勞動權益
2012-06-05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今(5)與台灣大學工會成員、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良榮,針對台灣大學工會申請登記核准,遭台北市勞工局駁回一案召開記者會。記者會後,在會外巧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鄭麗君要求王如玄必須掌握此事進展,不可犧牲學生的勞動權益,王如玄僅表示不便介入個案。
台大工會法務人員張智程表示,為申請工會認真準備了十萬字鉅細靡遺的文件,但勞工局以「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依其所附證明文件,尚難認定其與該校間存有僱傭關係。」為由的兩行字駁回申請,令人無法接受,已經向勞委會提出訴願案,盼能得到令人信服的回應。
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出示與台大的聘僱合約,合約明確寫明甲方為台灣大學,乙方為助理,助理也會出席校方召開的勞資會議,不明白台北市基於何種理由認定雙方沒有僱傭關係。
鄭麗君指出,歐洲學生組工會的歷史超過半個世紀,勞工局的裁定聽來十分荒謬。身為最高主管機關的勞委會,必須合理解釋何以兼任、臨時、教學助理被台北市認定與學校間不存在僱傭關係,難道多了一張學生證就得被刁難、欺負?台北市究竟有什麼不能說的考量?
鄭麗君表示,勞工和資方一向處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勞工本來就難以運用個別力量爭取捍衛自身權益與福利,而在校園擔任助理的這些青年學子們,相較於一般勞工,還多了一層學生和老師的師生關係,在權力嚴重失衡的狀態下,這些實際在校園內從事勞動工作的學生們,有組織工會的需求,他會在立法院全力支持。
林良榮認為,團結權是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中的根本基礎,唯有確保個別勞工所組成的工會和法存在,才能夠在工會的基礎上,與雇主進行協商,進而爭取勞工權益與福利。所以為避免校園內以教學、研究之名,行勞動剝削之實,教育部除了盡規範監督之責任外,更應積極與勞委會進行跨部會合作,協助在校園內從事勞動的學生籌組工會,作為避免校園勞動剝削的第一道防線。
鄭麗君表示無法認同王如玄將這個嚴肅的案件,當成個案處理,將在質詢台上要求王如玄正面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