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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淵沒資格拿員工分紅!林文淵要錢有份,負責無方 刊載者:丁守中委員 刊載日期:2005/10/05

近日中鋼董事長林文淵以法人代表身份支領去年中鋼員工分紅四千多萬,備受外界抨擊,紛謂林文淵並非員工,只是法人代表,沒資格參與分紅,且又將分紅比例由3%提升到5%。

對於外界質疑,林文淵及中鋼公司均表示,他是法人代表,出任董事長,但也是執行長,所以有資格領取員工分紅,而引用的辦法也是前董事長王鍾渝所訂....等。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指出,觀諸林文淵的言論,會令人有不知羞恥為何物之感,因為:

一、林文淵與王鍾渝入主中鋼的過程完全不同,王是從國營時代的基層員工做起,有其員工編號,理所當然是員工,林則是91年12月27日才代表經濟部官股進駐,當時中鋼已是完全民營公司,論公司法、論經濟部官股管理辦法,他都是資方,法人代表,和勞工的員工完全扯不上邊。

二、林文淵說他是董事長兼執行長,所以有理由領員工分紅,如果此說成立,那也是要從今年六月十四日股東會修改組織章程,通過新設執行長職務,隨後在下午召開的董事會中,林文淵獲董事會授權兼任執行長算起,在董事會未通過前之員工分紅,包括2005年配股930張、現金分紅300萬元、2004年配股595張及2003年配發的21張股票,都必須繳回國庫。

三、丁守中指出,最近高雄捷運外勞事件與工程發包,已鬧得臭不可聞,未見持股最大的中鋼公司董事長林文淵出面處理,反而推說這是高雄捷運的事。如果是執行長,就應出面負責處理此事,而不是要分紅時是執行長,要負責任的時候,就說與己無關,這世界上沒有那個公司負責人是如此的。

丁守中強調,一個人要受人敬重,錢要拿得安心,總要取之有道,更要有羞恥心。

分紅年度 董事長薪資 分紅配股 現金分紅

2003 809萬元 21張 -

2004 809萬元 595張 -

2005 809萬元 930張 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