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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委員會審查完畢 刊載者:林正峰委員 刊載日期:2006/04/27

為保障警察、消防人員就醫、就養權利,立法院內政暨預算兩委員會之聯席會議今(27)日已就「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審查完畢,並且送交朝野協商。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正峰表示,除了原提案中的警察及消防人員之外,其他義警、義消、民防、民間救難人員、鳳凰志工等也為國家治安及消防安全無怨無悔的犧性奉獻,所以在審查會中積極爭取納入本草案的規範中。

林正峰說,現在警察及消防人員因公受傷、殉職,有「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消防及義勇民力安全濟助基金會」及「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設置管理委員會」等三個單位發放醫療補助金及撫卹金。除了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警安基金)是警政署所成立的之外,其他都是為民間財團法人機構,並且還必須接受政府捐、補助。但是,現在警安基金現結餘只剩下1億1千萬餘元,再過五年就可能用罄。

林正峰進一步說明,所以這次「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草案要求政府編列預算,在五年內設置一個基金規模三十億的「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基金」,主要用以發放警、消人員因公受傷、殉職的醫療和撫卹補助費。

林正峰表示,但是除了原提案所規範的警察及消防人員之外,其他義警、義消、民防等也無怨無悔的犧性奉獻,因此也應該納入本草案的規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