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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2008馬英九 刊載者:林國慶委員 刊載日期:2006/11/22

民進黨立委林國慶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馬小九自民國88年8月1日在市府廣場前被台北市長馬英九領養,同年8月25日至9月2日因呼吸到感染住院治療,至今已七年多從未現蹤跡(然當時農委會主委領養之流浪狗已於88年8月10日生病死亡),在95年8月9日於國際扶輪社會長聯誼會中公開表示馬小九送去結紮之後有些憂鬱症,可見馬小九生活、成長環境有缺乏妥善照顧之虞。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範: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飼主飼養之動物,不得棄養。然依現有新聞資訊所掌握的線索來看,馬英九市長針對馬小九的生活、照顧似乎不太符合動物保護法之規範。

立委林國慶昨日已經具名檢舉並發函給負責管理動物保護的農委會及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並要求他們近日內前往查明馬小九目前下落及生活環境,檢驗馬市長對馬小九的照顧是否符合動物保護法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