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難,一家四口燒炭自殺!」報章媒體聳動的新聞標題透露出台灣自殺問題的嚴重性。自1997年起,自殺已連續八年列在國人十大死因之一,依衛生署統計室初步估計,2005年約有四千人選擇用自殺結束生命,至11月的死亡率高達每十萬有16.53人自殺;如果從1993年的自殺死亡率為每十萬分有6.25人,到去年躍升到16.53人,這已是超過2.5倍的成長;不斷攀升的自殺率,已經對整個家庭與社會帶來極大影響及傷害。
在台灣的國民自殺率不斷攀升的同時,許多先進國家的自殺率,卻在近年來出現趨緩的態勢。為什麼在同樣自殺率增加的情形下,有的國家可以及時提出防治辦法並遏止、甚至是降低自殺率的成長?筆者認為,許多國家在自殺率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的高盛行率之前,已啟動全國性的指揮中心擬定因應政策,不僅隸屬中央政府單位,得以協調、整合相關的政府部門,並有充足的經費來結合研究評估與實務工作,使得全國衛生的工作可以每年延續並落實執行。
反觀台灣,政府在自殺防治工作的預算由原來之11億多,大幅降至5億620萬後,其中提撥出1億7千萬於去年10月份成立一個隸屬衛生署的自殺防治中心,委外來主導資訊管理、防治推廣、及教育宣導等事務。
然而,自殺防治的工作除衛生署外,需配合及協調的部會涵蓋甚廣;從衛生署、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教育部、、甚至勞委會等,都有其需要配合及負責的部分,學者及民間團體更是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筆者認為,面對如此龐大的部會組織,民眾需要的是個有效的最高指揮單位來運用、統籌所有團體與資源,把自殺防治當作一個緊急且必須的施政目標,以改善台灣目前高自殺盛行率的現象。
自殺行為雖屬精神衛生之問題,但因其防範教育、發生原因、通報流程、及追蹤治療……等程序所涵括的層面卻是最廣,需要政府以更積極與有魄力的態度面對與處理。
台灣目前心理精神衛生工作還在剛起步的階段,全民需從基礎的心理建設開始做起,配合執政單位提供的有效資源與政策,共同推動自殺防治的工作,以執行整體性的防治策略。政府應積極整合各部會及善用學者與民間團體的力量,提供人民無論是在教育、防範、甚至是自殺未遂後的追蹤輔導等以有效遏止國人自殺率的攀升。
(本文刊載於2006-03-27 民生報A7版/醫藥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