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8 台灣時報 焦點 孫麗菁 】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對於任務行國代支薪,民進黨立委有意見。民進黨立委黃偉哲等昨天開始連署修正國民大會組織法,刪除任務型國代支領歲公費規定,並且呼籲國代配合不支薪;民進黨﹁女立委連線﹂也要求國代定位以﹁榮譽職﹂取代﹁有給職﹂,支給比照美國陪審團制,政府只給予必要的食宿津貼,其餘不再編列預算支應。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蔡同榮、李明憲舉行記者會,宣布連署修正國大組織法,希望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通過。
蔡同榮表示,立法院國是論壇像菜市場亂吵,吵完後,十三日、十七日院會中卻完全沒有案子可審,才會宣布休息,立法院就是這樣亂搞,社會才會要求立委減半。
他表示,這次修憲立委減半,但是立委還沒有減半,國大開會又有三百位國代要領薪水,社會很失望,希望國代能不領薪水,任務型國代只是臨時性集會,希望國代趕快開會,趕快複決通過修憲案就散會,節省人民的血汗錢。
對於國代不支薪的提議是否會引起社會上也要求立委比照減薪?黃偉哲表示,立法院表現不好,外界也有權力要求立法院,因此他曾公開主張立委不開會就罷免,不立法就辭職,對於立法院現況,立委也應該要捫心自問。
民進黨﹁女立委連線﹂莊和子、王淑慧、藍美津、謝欣霓等指出,基於此次任務型國大代表是﹁選黨不選人﹂的身份組成,其角色扮演不應以中央民代視之,而是應該以﹁榮譽職﹂來定位,而非﹁有給職﹂,且在國民大會開會期間,各國大代表之原單位應予以視同上班,而非請假或曠職論,這些應該規範在﹁國大職權行使法﹂中。
女立委們認為,依照此一方向,任務型國代的收入應改為台灣版的﹁陪審團條款﹂,要求朝野共同支持所有編列之歲公費項目全部取消,只編列交通費與食宿費用,即保留三百人十四天共二千五百八十九萬四千四百元,國代及議事人員交通費三百九十萬元、住宿補助費一百廿六萬元、國代公保費用六十萬二千元及健保費二百廿四萬元。以及,議事會費、三餐食費、文具,臨時聘雇服務人員、議事人員薪資及預備經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