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33立委連署催生零體罰 立法 提案修法 增訂學生受 刊載者:藍美津委員 刊載日期:2005/10/06

【2005-10-06 聯合晚報 綜合新聞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

立法委員管碧玲罰、藍美津、李永萍、雷倩等33名立委,正式連署提案,要修訂「教育基本法」落實校園零體罰。根據修正草案,未來學生受到學校或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侵害時,應該予以「賠償」。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上午舉辦「建立一個沒有體罰的國家─將禁止體罰納入教育基本法」公聽會,聽取教師、家長、學生和教育團體對禁止體罰的意見。提案人管碧玲表示,將直接透過立法院提案程序,修訂教育基本法。

教育部長杜正勝在公聽會上,沒有明確表達贊成或反對立法立場。他坦承,40多年前他十七、八歲,剛從普通師範畢業分發到小學當老師時,曾經打過學生,自己幼年時也被老師打過。他分析當時打學生,和年齡、心智成熟度有關,當時他自己「心智不夠成熟」。

自己早年當老師時打過學生,杜正勝上午婉轉的強調,教師需要具備專業,有專業才是合格的、理想的老師。他表示,絕大多數人都是反對體罰的,但是否要立法禁絕體罰,如何立法、能不能執行,杜正勝認為可以再討論。

立委提案的修正草案,增訂學生「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羞辱、忽視、剝削及身心虐待之侵害」;一旦學生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和人格發展權受侵害,家長可提出賠償救濟,賠償可依國家賠償法、民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司法裁定金額。

上午出席公聽會的家長、學者、學生代表,都支持立法禁止體罰,但部分老師、校長代表,反對用立法方式達到零體罰。中學生權利促進會代表鄭揚、黃佳平表示,體罰是一種暴力行為,是對別人身體的侵範,老師在學校面對眾多學生,很容易情緒失控,學生支持立法禁絕體罰。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高雄市東光國小教師張輝山、台北縣板橋國中校長薛春光都反對體罰,但也不贊成用立法方式禁止體罰。張輝山表示,常態編班講了幾十年、也立了法,但有用嗎?他認為教育部抓對方向,不必靠立法禁止。

薛春光表示,禁絕體罰一旦立法,而且明訂賠償責任,校長馬上就會面臨教育現場士氣問題,家長也會存著「你就準備好50萬等我」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