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黨團告三綠委違法
刊載者:藍美津委員
刊載日期:2005/10/14
【2005-10-14 中央日報 政治要聞 王鵬捷.臺北訊 】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潘維剛及立委黃昭順,昨日下午攜帶一套警方鎮暴裝備到臺北地檢署,告發民進黨立委莊和子、王淑慧、藍美津三人,涉嫌觸犯刑法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妨害合法集會等罪嫌,內勤檢察官已受理。
潘維剛在告發狀指稱,莊和子等三名立委,在立法院院會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草案時,無法順利通過,於是佯稱商借召開「防治暴力」記者會為由,先發函向警政署借取三套鎮暴裝備;三人並在院會處理本草案時,將鎮暴裝備非法攜帶進入立院議場,還非法阻撓在野黨立委的開會權利、院會之順利進行。
(吳政峰.臺北訊)內政部次長林中森昨日在立院備詢表示,三名民進黨立委以宣導防制暴力為由,行文警政署要求出借鎮暴裝,警政署對立委委辦案件,不分黨派、一視同仁,都積極配合。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在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質詢有關警用盾牌進入議場是否適當的問題。對吳育昇質疑莊和子是否違背當初借用目的,林中森答覆,警政署對這類狀況會更審慎,將來會訂定標準作業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