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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鎮暴裝 藍委按鈴告綠委 刊載者:藍美津委員 刊載日期:2005/10/14

【2005-10-14 中華日報 綜合 黃必成 】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莊和子向警政署申請借用鎮暴警察使用的盾牌、防暴護衣等在記者會使用,卻在朝野為NCC法案衝突時將之帶進議場「備用」。國民黨立委認為,莊和子等人非法將鎮暴警察帶入議場,昨(十三)日赴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莊和子、王淑慧及藍美津三立委,觸犯冒用公務人員服章官銜等罪嫌。

立法院九月底審查NCC草案時首度爆發女立委衝突事件,民進黨立委莊和子將向警政署申請外借用在記者會的三套鎮暴衣、盾牌、頭盔放在立院議場備用,被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費鴻泰等人,以民進黨公器私用為理由保管。

民進黨立委王淑慧、藍美津獲知同志的鎮暴裝遭取走後,即向轄區中正一分局報案失竊。至於莊和子則強調,向警方借來裝備是為了要開記者會,也擔心再次發生暴動時受傷。

不過,國民黨副書記長潘維剛、黃昭順認為,莊和子等於十月十一日審理NCC時,把鎮暴裝備帶入議場,已經觸犯刑法「冒用公務人員服飾、徽章、官銜」及「妨害合法集會」罪嫌,除對莊提告外,也對反控國民黨立委竊盜的王淑惠及藍美津,一併提出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