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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說謊?台新銀行應澄清 否則財政部應依法開罰 刊載者:顏文章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16

立法委員顏文章新聞稿2007-04-16

邱毅委員日前召開記者會,爆料指出總統女婿趙建銘靠著一張台新銀行無限卡,每個月平均刷卡近50萬元,並於20個月內消費936萬9千元,還為台大醫院一位護士陳秀吟一家5口申辦5張附卡。邱毅引述的資料非常詳細,連消費的地點和品項都有。顏文章委員嚴重質疑邱毅委員手中的資料到底哪裡來?究竟是台新銀行內部資料控管不實,導致客戶資料外洩,亦或是邱毅說謊、再次烏龍爆料?

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對於客戶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顏文章委員指出,不管邱毅有關趙建銘的爆料是否真實,這件事都攸關個人隱私,沒有妥當處置恐將嚴重影響國人對於金融機構的信任,財政部應主動積極的展開調查,如果台新銀行違法就必須處罰,直至目前仍沒有任何動作實屬不應該,恐有瀆職之嫌;如果台新銀行確定自己清白,則事件之初就應該主動出面澄清、反駁邱毅委員的謊言,維護自己的商譽,不該在客戶名譽損害之後連一點表示都沒有,這樣實在不是經營事業應有的作為。

對於部分媒體不經查證就直接引述邱毅委員的爆料,傷害第一家庭成員的名譽,顏文章委員相當不滿。他表示媒體應該盡到查證的責任,以免社會公器淪為政治鬥爭私用,減弱媒體身為第四權的公信力和正當性。

最後,顏文章委員希望邱毅委員好好利用服刑期間自我反省、記取教訓,否則一再胡亂爆料,只會訴訟纏身,導致出獄日期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