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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文章委員要求協助農民 解決山坡地開發回饋金辦法 刊載者:顏文章委員 刊載日期:2007/09/06

顏文章委員針對林務局發布相關公告,要求使用山坡地為農業用途之農民,應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以水土保持主管機關核定水體保持計劃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計劃面積與其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計算),並將收繳之回饋金二分之一存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農業發展基金,另賸餘二分之一則存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顏文章委員針對林務局要求該山坡地耕作的農民們繳交該筆高額的回饋金,甚感震怒與痛心,立即要求農委會主委蘇嘉全針對此事進行全盤了解。

顏文章立委認為,高雄縣的產業主體皆以農業為主,部分的農民自古就在山坡地開發墾農,為台灣的農產品努力打拼,使台灣農產品得以發揚國際,而今林務局依循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之相關規定,要求這些使用山坡地為農業用途的農民必需繳交該筆回饋金,而於該回饋金繳交辦法中更註明,將取得的回饋金用做農業發展基金以及林務發展、造林基金,對於這些相關規定,顏文章委員認為此舉不僅無法協助農業的發展,更將造成農民們龐大的負擔,相關部門應該妥善評估,不可因噎廢食,反而加之農民們更大的壓力。

顏文章立委對於農民們生活上的艱辛和困難處相當感同身受,針對該項有關回饋金繳交辦法之不合理處,特別要求農委會蘇嘉全主委馬上進行了解,經與各部會了解後,認為該辦法確實有其修正的必須性,故顏文章立委將與農委會蘇嘉全主委結合水保局以及林務局,積極針對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之不合理處,進行討論修法,主要訴求將以協助農民並廢除不合理的規定為要,以確實保障農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