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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親聲請中華郵政更名釋憲 刊載者:李復甸委員 刊載日期:2007/06/24

2007-06-24╱中華日報╱財經╱黃必成

國親聲請中華郵政更名釋憲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親立委不滿行政院未經立法院修法程序,擅自將老字號的中華郵正更名為台灣郵政,認為有違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昨(二十三)日前往司法院聲請釋憲,並要求大法官比照國務機要費案的釋憲案,儘速受理並做出解釋。

中華郵政在今年二月更名為台灣郵政,國親立委不滿行政院強力主導更名,認為未經立法院修法程序就擅自更名,已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並已逾越行政權的本質、侵害立法權,明顯與憲法相牴觸,經一百零四名立委完成連署聲請釋憲。

昨日上午十時,立委周守訓、劉文雄及李復甸三人,代表國親連署立委前往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撰寫釋憲聲請書的李復甸表示,中華郵政在交通部奉行政院指示下,二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更改公司名稱為「台灣郵政」,三天後即由總統揭牌。

但依郵政法第三條設置條例第一條規定,郵政服務屬於憲法委託立法設計的事項,行政機關未經立法院同意即擅自更動,已違背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逾越行政權的本質,侵害立法權,明顯與憲法抵觸。

也就是說,中華郵政是交通部依法設立執行郵政事務的公司,屬國營事業,立法院有審查預算的權責,擅改名稱不僅違憲,也導致立法院審查預算產生疑義,才聲請釋憲,也希望大法官能儘速受理本案,比照國務費釋憲案,盡快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