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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大戰 刊載者:李復甸委員 刊載日期:2007/07/20

2007-07-20╱中華日報╱第2版╱要聞╱資訊中心

筆錄大戰(學者訪問稿)

這次馬陣營提出檢察官侯寬仁筆錄與證人陳述不符,在社會上引發極大的迴響,因為如果檢察官在本案中真有如同馬陣營律師所說「先射箭、再劃靶」的事實,那確實很可能使本案馬英九犯案可能性更加微小,而也會使審判法官對檢察官犯罪控訴的真實性有所懷疑,對馬英九當然是一種有利的發展。

當然,由於法官已經同意於下週一(二十三日)正式的勘驗檢察官審訊錄影帶,所以目前來討論筆錄是否符合證人陳述並沒有意義,到時法官正式勘驗如果真有檢察官刻意違反證人陳述,製作不符合證人陳述原意的筆錄,是不是侯檢察官涉及「偽造文書」?自有檢查司法單位依職權來提起公訴,馬陣營沒有必要在這個議題太過窮追猛打。

事實上我們必需一再地提醒社會大眾,馬英九特別費案本質上屬於一種「並無足夠證據提供有罪判決之案件」,也就是說本案實質上本來就沒有罪,現在如果能發掘出連檢察官據以控告馬英九的證人筆錄都與證人陳述相反,那就更加顯示馬英九無罪的證據更加堅強。

而此一事件的爆發,除了在特別費案上的重大意義外,更重要的是我們在人權保障意義上需要更為加強,特別費案已經是全國民眾矚目的大案子,馬英九更是泛藍最主要的領袖,但是卻仍然發生檢察官以不實筆錄來入人於罪的可能事件,那我們一般社會大眾人權被侵犯的機率之大,就可想而知了,因為馬英九案會碰到這種事一般社會大眾就絕對會有可能被類似的狀況,以法律侵犯到其人權與人身自由。

其實筆錄不實涉及觸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訴訟罪規定,如果所犯屬實,侯寬仁將會被處以一至七年的徒刑,所以未來法官勘驗的結果非常重要,如果勘驗比對後發現證人陳述確實有被竄改,而撰寫不實筆錄的事實,其他檢察官又不能依法對侯寬仁提起公訴,那國人對司法的信心將會瀕臨崩潰,司法公信力更將趨向死亡,所造成的影響之大,不容小覷。

尤其此事件更涉及眾多一般民眾人權的保障,如果連馬英九涉案的事件,都遭到這樣不公平的待遇與強烈的侵害馬英九權利,而司法單位並不加以嚴格的司法救濟與處理,那一般民眾沒有律師的協助也沒有輿論的關注下,其可能受到的人權傷害之大,更是難以想像,所以大家應當更加強力的為大眾人權保障而爭取、而發言奮鬥,不只是單單為馬英九受冤屈而爭取平反,這才是此一事件的真正意義所在。(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李復甸講述、本報記者孫香蘭訪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