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一審無罪 橘營:司法重見陽光
刊載者:李復甸委員
刊載日期:2007/08/14
馬英九一審無罪 橘營:司法重見陽光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8-14 12:31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四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無罪。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傅(山昆)萁今天表示,還馬英九清白,司法重見陽光;司法界出身的黨籍立委李復甸也指出,應盡快統一南北地檢署對特別費案的法律見解差異。
傅(山昆)萁上午受訪時指出,特別費制度設計有缺陷,這是全台公務員都要面對的問題,卻要馬英九一人承擔,非常不公平,馬英九獲判無罪,相信全台支用特別費的公務員都鬆了一口氣。
他說,很高興司法重見陽光,但包括民主進步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等四位政治要角的特別費案,還躺在特偵組尚未偵結,檢方的辦案進度緩慢,親民黨感到質疑。
李復甸(不分區)表示,因南北兩地的檢察官對特別費案法律見解不一,既然法官裁定,特別費屬實質補貼,檢察官應無再上訴必要,更盼檢方能依此判決為立論基礎,統一南北地檢署對特別費案的法律見解差異。
至於法官在判決書中提及,馬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他說,因現階段的刑事訴訟制度設計有缺陷,必須修法改正,包括書記官應不受檢察官指揮,可獨立製作筆錄等。
為國務機要費案辯護的律師顧立雄提及,將參酌法官對馬案判決有利部分,運用於國務機要費案。李復甸指出,檢方因質疑馬英九支用特別費無須單據核銷部分有問題予以起訴,有單據部分無疑慮。
他說,但檢方認定,第一家庭成員與總統陳水扁支用國務機要費須單據核銷的部分即過不了關,兩者不見得能相提並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