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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性侵者化學去勢 法務部:需再研商 刊載者:李復甸委員 刊載日期:2007/11/29

2007-11-29╱台灣立報╱第12版╱兩性╱【中央社台北電】

監所性侵者化學去勢 法務部:需再研商

法務部長施茂林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性侵害犯案動機除本身性慾,還有其他心理疾病因素,是否對監所內性侵害犯人實施化學去勢,還要與相關心理專家研商。

施茂林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專案報告「矯正機關管理現況及針對收容人於監所性侵他人者施以化學去勢之可能性」及答詢時表示,西元2006年7月1日修正施行的刑法,將性侵害犯從刑前強制治療,改為刑後強制治療,應等新法實施一段時間後,評估成效再研議是否引進化學去勢。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國樑(基隆市)質詢時表示,一年半前就已在立法院提過化學去勢,當時法務部認為情況不嚴重,但台中監獄在去年底到今年初短短4個月,卻連續發生監所內性侵案件。

他質疑,監所管理員對封閉監所內發生這樣的事,都視而不見嗎?

親民黨籍立委李復甸(不分區)則說,監所最大功能是監禁受刑人,執行刑罰時須注意受刑人心理層面。施茂林答詢表示,化學去勢或許可抑制生理性慾,但很多性侵累犯者不只因生理問題造成攻擊性,還有很多心理因素造成,化學去勢未必是一勞永逸的方式,目前醫學界也持保留態度。

他說,希望行政院衛生署幫忙增派更多心理輔導專業人士到監所幫忙。至於化學去勢,法務部非精神醫學專業,相關問題還要請專家商議。